广东恩平法院宣判一起组织卖淫团伙案
2019-05-31 08:41:47
     中国法院网讯 (牟玉春 何奎)  5月27日,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王高兵等15人团伙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和引诱卖淫罪一案公开宣判。主犯王高兵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王高兵在恩平市租赁一家名为“不夜城”的发廊铺位,与湖北籍老乡黄天合谋在此从事组织卖淫活动,王高兵负责提供场所,黄天则负责通过其影响力招揽同为骨干成员的老乡带女子到场卖淫,双方约定利润五五分成,王高兵负责日常管理。被告人陈静、李杰、赵威等人物识女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后,以挣快钱、过上好生活、将来结婚等手段引诱女子,再经黄天安排到场进行卖淫。至2017年6月,该团伙租赁多个固定场所,组织、管理、控制、监督多个失足女进行卖淫活动。并通过规定失足女卖淫价格,为失足女提供出行工具和卖淫工具,控制卖淫时间,收取、分配嫖资等。2017年9月22日晚上,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高兵、黄天等人组成犯罪团伙,控制多名失足女,组织实施卖淫活动,情节严重,构成组织卖淫罪。其中被告人朱爱平、雷艳等人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赵威、李杰、陈静等人构成引诱卖淫罪。该犯罪团伙败坏当地社会风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应予以严惩。恩平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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