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证科学中的确认偏差
——一个刑事错案的致错因素
2019-07-05 10:21: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随着科技的进步,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越来越倚重科学证据,即通过科技手段对证据进行收集、检验和分析,从而形成鉴定意见以帮助法官进行判断与决策。通常科学证据被认为是客观的、科学的和不偏不倚的。然而,美国的错案研究表明,60%的案件都涉及有缺陷的鉴定意见,其中部分错案完全是由于错误的鉴定意见而形成的。

  美国国家科学院在对美国法证科学的现状进行调查后发现,许多法证科学学科在标准化、可靠性、准确性方面都存在问题,这导致检验人员容易受到认知偏差影响,证据受到“认知污染”,从而得出错误的鉴定意见。确认偏差就是影响错案形成的众多因素之一。

  何为确认偏差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类的知觉和记忆并不像照相机那样,能够精确捕捉外界的信息并准确记录。对事物的感知和记忆方式会受到已有的经验、信念以及所处情境的影响。我们使用已有的知识和情境中的线索,对知觉到的大量信息进行筛选、分类、评估、判断和决策。为了能应对生活环境的复杂性,人类进化出了在简化模型和启发式基础上进行推理的能力,但这些推理方式使得人类的决策与判断更容易受到偏差的影响。确认偏差就是这样的,即个体无意识地倾向于以能够证实自己已有的信念、想法或期望的方式,去寻找、选择和解释新的信息。例如,那些认为关节炎疼痛受到天气变化影响的人,会在天气转阴变冷时感到更多的疼痛,但在天气晴朗时,很少注意到自己的疼痛。根据心理学家长期以来的研究,发现人们都倾向于注意到那些与自己的信念或想法一致的信息,而对与自己的信念和想法相矛盾的信息视而不见。大量的心理学研究表明,确认偏差会影响我们对视觉刺激的感知、对证据的收集和评估,并影响对他人的评价和对待他人的方式。

  确认偏差对法证科学的影响

  在40多年前,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心理学系的教授Tversky和Kahneman推断,确认偏差会出现在司法系统中,比如“被告人很有可能是有罪的信念”能够影响司法决策者的判断。他们进一步推断,确认偏差不仅能影响一般的证人,而且能影响有经验的专家证人。

  事实证明,这些推断极具前瞻性,确认偏差严重地影响着法证科学,影响着检验人员注意力的分配方式和信息的检查方式,导致检验人员仅仅注意能够证实和确认他们已有期望或信念的信息,从而赋予证实性信息过高的证明力,而赋予冲突性信息较低的证明力(有时甚至完全忽略这些信息),导致证据受到认知污染而得出错误的鉴定意见。

  美国发生的真实鉴定致错案件,有力地说明了确认偏差对法证科学的影响。在马德里爆炸案中,美国联邦调查局从装有引爆装置的袋子上,提取到了一枚潜在指纹,据此确定了嫌疑人布兰登·梅菲尔德。梅菲尔德是美国俄勒冈州的一名穆斯林,并担任了一个与恐怖组织有关系的委托人的代理人,9·11恐怖事件之后他被列入联邦调查局的监视名单中。基于这一信息,联邦调查局的一群指纹检验人员得出了错误的鉴定意见,导致梅菲尔德被逮捕。

  梅菲尔德在法庭上要求对他的指纹进行重新鉴定,但重新鉴定依旧表明潜在指纹就是他的。两个月后,西班牙当局确定了真正的犯罪者,证明美国联邦调查局对梅菲尔德进行了错误的指纹识别。在美国检验人员已有的信念里,穆斯林这个词几乎与恐怖分子同义。基于错误信念,检验人员在检验时,只注意到那些能证实这一信念的信息,而忽略那些与这一信念相矛盾的信息。

  实验研究也表明,确认偏差对法证科学的真实影响。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安全与犯罪科学研究部的Nakhaeizadeh教授等人的研究发现了确认偏差对法医人类学的影响。他们要求41名受过系统训练的检验人员对尸骨进行检验,以得出有关尸骨的性别、血统和年龄的检验报告。实验中,一部分检验人员被告知尸骨来自年轻的白人男性或年长的亚洲女性等偏差信息(这些信息是为了让检验人员形成一定的期望或信念),一部分检验人员未被告知这些信息。结果表明,检验人员都根据他们的期望对尸骨进行了评估,例如,没有得到偏差信息的检验人员中,31%的人将骨骼识别为男性,相比之下,预期是男性骨骼的检验人员中,72%的人将骨骼识别为男性。

  对确认偏差的控制

  正如法国著名律师勒内·弗洛里奥指出的那样:“鉴定一旦错了,裁判就会发生错误,这确是无疑的”。所以有必要在两个层面上对确认偏差进行控制:一是在法证科学实验室,甚至在犯罪现场,因为证据在这些地方被收集和分析;二是在审判法院和上诉法院,因为证据在那里被评估。

  在法证科学实验室,检验人员应该采取“线性顺序披露”程序,该程序可以过滤掉与任务无关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影响。检验人员首先要对来自犯罪现场的证据进行独立的检验,并在与嫌疑样本进行比对之前,记录这些证据的检验信息。

  在接触嫌疑样本后,允许检验人员对初始分析进行修正,但是这些修正必须被记录。应就犯罪现场的证据来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该是基于被检验的证据而得到的,不应该受到作为匹配对象的嫌疑样本的影响。例如,在接触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之前,检验人员首先要对来自犯罪现场的指纹进行检验和分析;在对犯罪现场的指纹进行分析以后,才可以将其与嫌疑样本进行比对。

  在法院,建议法官、诉辩者和所有参加刑事司法工作的人员,都应该接受如何使用科学证据和有关科学证据局限的教育,使他们能够了解检验人员得出鉴定意见的程序和进行检验时掌握的信息。要保证诉辩者进行交叉询问的质量,让法官能够去询问“检验人员知道什么以及他们在什么时候知道这些信息”,并对证据的污染可能性进行调查,确保赋予科学证据适当的证明力。在检验人员不适当地接触无关信息或者受偏差信息影响的情况下,其提供的科学证据应该受到审前听证,以确定证据的可靠性,判断证据是否受到了污染,并排除受到污染的证据。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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