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当场被抓 男子获刑10个月并处罚金
2019-08-12 16:12:57
 

    中国法院网讯 (刘阳鸿 邢星)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被当场抓获的案件,最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2019年1月6日,李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地筹集毒资人民币800元欲购买冰毒并联系被告人吴某。同日15时许,被告人吴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外,以人民币700元的价格向李某贩卖冰毒(甲基苯丙胺)0.761克,后被民警当场抓获。毒品已起获并依法收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敌,不仅造成身体功能的损害,而且会导致精神上出现幻觉和思维障碍等精神问题,同时由于其成瘾性造成吸毒者难以戒断,从而容易引发其它犯罪行为,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民众,为了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定,应该真爱生命、远离毒品。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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