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好解决争议的“同心圆”
——江苏淮安清江浦区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工作纪实
2019-11-02 09:01: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洪武 王淑臣
 

  从2019年1月1日起,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清江浦区法院院长颜赤提出了这样的目标:“用足够的司法良知、司法勇气、司法智慧和司法操守,把辖区内百姓的事办好,把服务大局的功课做实,把干部群众的关系理顺,画出化解行政争议的‘同心圆’。”自此,该院开启依法监督行政行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力促服判息诉的积极探索。

  审判团队转型:纵向传承,横向扩展

  清江浦区法院把原行政庭和环资庭合并,将部分案件分流至一些有行政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同时,该院从其他法院选调5名优秀青年法官助理充实审判力量,从刑事、家事和审管条线抽调办案能手加入行政审判队伍。

  队伍重编后,行政庭共有14人,包括6名员额法官、4名法官助理和4名书记员。法官中2名是审委会委员,被庭室干警尊称为“老师傅”。在“老师傅”的带领下,年轻法官逐步成长为办案主力。老中青阶梯式团队实现了纵向传承。

  同时,行政审判队伍横向扩展,实行“专业团队+地域分案”模式。行政庭共成立5个审判团队,包括1个非诉团队,4个诉讼团队,同一县区的案件由一个团队审理。占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较多的公安处罚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市场监督类、自然资源和规划类、行政征收类5大类案件,由各团队认领,集中研究。

  实质化解争议:审判调解,双轮驱动

  依法审判,有效发挥监督职能。“行政机关败诉,虽会影响政府公信力,但合法作出判决,发挥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能够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周万春如是说。

  行政调解,最大化保护各方利益。沈某诉某城市管理局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中,合议庭认为,该案的行政强制行为在程序上确有不当,若直接判决行为违法,会引发赔偿诉讼,增加当事人诉累。行政庭庭长蒋同一认为,调解是有利于保护双方利益的最佳方式。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和解。

  注重明理说法:主动沟通,延伸职能

  清江浦区法院行政庭法官灵活运用司法建议、巡回审判、大众普法等形式,从源头减少行政案件发生。

  近日,在审理张某诉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撤销工商注册登记一案中,法院经调查核实,发现行政机关业务部门予以登记的张某信息确为被冒用。对此,该院发出司法建议,以此解决问题、督促行政机关限时整改,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实现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

  清江浦区法院还与被告所在地的司法局、法院加强联系,把当地执法人员请到庭审现场,扩大案件审理效果。

  画好“同心圆”,谱好“连心曲”。清江浦区法院经过大半年的实践,实现了集中管辖后的平稳过渡。今年1至10月,该院新收行政案件660件,同比上升58.65%,结案505件,同比上升36.12%。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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