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二巡调解一起重大行政赔偿案

贺小荣担任审判长
2019-11-21 21:08:1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陈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组成五人合议庭,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金额逾千万元的行政赔偿案件。经合议庭依法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贺小荣担任审判长。

  这起行政赔偿案件源于当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并实施,该条例对国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调整,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被废止。本案中,吉林省白山市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农机公司)与吉林省白山市政府之间的行政纠纷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

  2011年9月29日,白山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对农机公司及周边地块进行征收。当时,白山市政府并未依照当时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行政机关与被征收人农机公司签订补偿协议,而是按照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招商引资单位白山市唯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唯格公司)与农机公司签订房屋土地补偿协议,并由唯格公司拆除了农机公司的房屋。但唯格公司一直没有如约给付农机公司土地房屋补偿。农机公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与此同时,因农机公司未交回土地权属证书,行政机关无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案涉地块上新建成的小区住宅房屋也无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数百户回迁户无法入住。

  2018年2月,农机公司提起诉讼,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白山市政府赔偿1100万元及相应的贷款利息。白山市政府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负责审理。

  庭审中,审判长围绕案件焦点问题逐一进行发问,注重结合当事人陈述意见进行针对性询问,各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4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接受解决方案,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据介绍,通过该案审理,奔波九年多的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了救济,政府方面也充分认识到了贯彻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要求的重要性,案涉地块上数百户回迁居民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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