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呵护民营经济 助推全面振兴
2019-11-25 16:10:5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宝权 王建舟 张钰
 

  邀请企业家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建议。资料图片

  沈北新区人民法院院长高铁军(右二)与调解员座谈。资料图片

  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官深入企业车间走访调研。资料图片

  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全面贯彻上级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部署,依托“万人进万企”“百名法官进百企”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提升司法为民意识,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用担当为民的情怀奏响了一曲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乐章。

  紧盯重点强措施

  前不久,两家广告公司负责人一同来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刘占武表示感谢并送上锦旗。

  原来,某置业公司拖欠广告发布款被这两家广告公司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置业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刘法官接手案件后,尽职尽责,迅速办案,及时冻结了置业公司银行账户,为我们挽回了经济损失。”“当得知拖欠多年的款项由法院扣留的消息时,公司所有员工的心情都非常激动。”两位负责人说。

  民营企业点赞的背后,是沈北新区法院力度和规模前所未有的举措。“我们坚持以普惠均等、便民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帮助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沈北新区法院院长高铁军向记者介绍。该院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大量调研基础上,集全院之力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

  2018年11月,沈北新区法院出台《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措施》,打响新一轮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发令枪。2019年1月中旬,为给辖区内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沈北新区法院携手工商联召开了“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邀请13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参会,就如何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征求意见建议。2月,该院又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提出七条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保护力度,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同行。

  沈北新区法院党组明确提出,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增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要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对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求全院各审执部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有效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一件件举措、一条条规定……沈北新区法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绘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设计图”。

  沈北新区法院审管办负责人介绍:“我们对涉民营企业的案件注重调解优先,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还要灵活把握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的执行方式,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执行不当加重企业经营困难,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尽可能避免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民营企业尽早筹措资金,盘活企业。”

  今年上半年,沈北新区法院共受理案件9107件,结案率同比提高4.22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结案、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各项指数均上扬。沈北新区法院通过定期召开审判管理调度会议,详细了解法官办案进度情况,督促法官尽快审理涉企案件,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利用审判委员会议的召开,不定期组织法官学习审判业务知识,提升服务企业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通过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更好地为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审判质效大提升

  沈北新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把沈北新区建设成为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地的目标要求,从立案、审判、执行、延伸服务等方面,加大司法保障和服务力度。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工作要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力提高审判质效,形成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进而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信用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今年春节前,因960余万元被拖欠的货款,原告沈阳某商砼公司将某建设工程公司诉至法院。主审法官接案后调查发现,被告建设工程公司注册资金达3.18亿元,属于本区招商企业的关联企业。商砼公司是辖区内的一家小型民营企业,关系着200余名农民工就业。960余万元如果不能及时回笼,对于商砼公司来说将是致命打击。

  “当时春节将至,20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正苦于无钱发放的状态。所以我们在立案后,立即采取保全措施,有效冻结被告银行资金800余万元。”办案法官介绍,“被冻结的800万元资金对于一个拥有3亿多注册资金的企业不会有多大的触动,但从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考虑到被冻结的企业属沈北新区招商企业的关联企业,我们在庭外和解上下足了功夫。”

  建设工程公司了解了法官的冻结措施系依法进行,且未对企业造成过大影响,对法官高度负责的态度表示赞赏和钦佩,并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尽早解决矛盾纠纷。经过主审法官的积极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于除夕的前一天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及时得到了应收款项,被告账户得到解冻,既保护了小型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未损害招商企业的声誉,实现了双赢结果。

  沈北新区法院提出,民事审判工作要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提高涉企业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到目前为止,沈北新区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1.37%。通过多元化手段,加大涉民企案件的调解力度,案件调撤率达45%,大大减轻了民企诉累。

  此外,沈北新区法院还对涉企业案件区别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处理方法,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今年,该院民商事案件结案率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位列第一,切实维护了诚实守信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起到了促进作用。

  谋好一隅为大局

  久久为功,气象一新。沈北新区法院蹄疾步稳、精准发力,细化相关配套举措,激发审判活力,把做好顶层设计与鼓励探索创新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符合上级要求又具有自身特点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子。“我们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履职尽责,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高铁军说。

  2018年8月,沈北新区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法官们通过定点包联、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形成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服务机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办理,畅通企业沟通渠道。

  今年,沈北新区法院又积极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9名院领导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与多家企业进行对接,创新服务方式,与联系企业负责人建立微信联络群,随时解答、及时回复民营企业家们提出的法律问题,深受企业家的欢迎和好评,取得了良好效果。院领导先后带队走访了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光谷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辖区内重点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送法,现场为企业解答法律问题,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司法难题。

  今年以来,沈北新区法院坚决落实“不松懈、不停顿,再动员、再部署”的要求,在去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基础上,坚持执行人员有增不减,继续采取“现场执行”“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等强制执行措施,发挥执行震慑作用。对于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不论民营企业是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只要诉求合理,都依法尽快办结。

  同时,沈北新区法院加大涉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案件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力度,设立了保险公司提供保全担保窗口,保全率同比提高37.5个百分点,大大增加了企业胜诉后执行到位率,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在执行涉民企为被执行人案件时,注意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查封。今年1月至7月,该院共执行涉民企案件472件,执行到位金额5765.89万元,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深化执行攻坚工作成果,继续强化执行力度,发挥执行震慑作用,今年上半年沈北新区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92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6人,慑拘履行8人,履行金额17.81万元,发布执行悬赏2件2人次,发起司法网络拍卖49件,成交17件,成交金额1832.15万元,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率,实现当事人权益保障,保护商事领域的交易安全。

  作风建设的小切口,打开的是服务保障全区振兴发展的大局面。为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成果,将省市法院“强化管理年”工作落到实处,沈北新区法院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强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牵头部门任务分解表》《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及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工作台账》等。各部门目标责任具体明确,深入查找问题,从7个方面查找出了24项问题,并针对问题切实进行了整改。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思想认识,系统学习上级法院及区委、区政府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破坏营商环境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破除不文明、不规范司法行为。

  心系百姓,阳光司法,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化解各类纠纷,平息社会矛盾,积极培育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沈北新区法院正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的昂扬姿态,全力助推地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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