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殴打防控人员

四川富顺一被告人获刑9个月

2020-02-21 09:14:5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杨健
 

  近日,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方式,“隔空”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1月26日上午,富顺县某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开展走访及宣传工作时,发现该镇农贸市场上周某的门店内有多只活鸭,锅里还烧着开水。工作人员当即告知周某,疫情期间不能进行活禽交易及宰杀。周某因饮酒情绪激动,不说明存有活禽缘由并出言辱骂工作人员。民警上前劝阻还遭到周某推搡拉扯,遂依法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带离现场时,被告人杨某(周某前妻)上前暴力阻挠,当众大声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并殴打依法执行公务人员头部一拳,随后又将其口罩扯掉。民警洪某上前劝阻时,亦被杨某推搡并扯掉口罩。后民警将周某控制带离,杨某仍继续追随谩骂,被随后赶到的增援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事发现场引起数十名群众围观,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其表示认罪认罚;同时杨某系累犯,综合考虑以上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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