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高地”不能沦为“腐败洼地”
2020-07-09 14:31:40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郑茂霞
 

  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白海泉因职务犯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受贿200多次、个人非法收入逾1.7亿元,成为内蒙古罕见的贪腐案例。

  对一个地方来讲,经济开发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优势产业的聚集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一些开发区贪腐大案、窝案频发,暴露出较大的监管漏洞、制度缺陷,需要从典型案件中追根溯源、研机析理,促进机制改革,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真正把开发区的优势转化为经济实力和发展潜能。

  梳理近期发生的几起腐败案发现,经济开发区权力过于集中。灵活机动、精简扁平的管理体制有助于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却因自由裁量权大、权力不受约束,留下了监督空白和盲区,带来隐患。加之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扶持资金、优质资源富集,掌握着不少审批权限,极易让不法商人趋之若鹜,让权力遭到“围猎”。在暴利面前,不法商人敢于以身试法,个别领导干部就有任性乱为、不顾底线的可能。如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接连4任主官“落马”,都是源于一些事“特事特办”甚至“倒着办”。

  干部贪腐,不仅葬送个人前程,玷污当地政治生态,也因乱作为、急功近利等行为,成为经济开发区发展的“绊脚石”。有的地方开发很“任性”,空间开发秩序混乱,缺乏科学、前瞻性的布局规划,空间结构、产业结构、生态格局难以支撑可持续发展,甚至出现无序竞争、恶性循环等现象,供给侧结构性严重失衡。有的大搞假公济私,对经过伪装的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产生了潜在的风险源和污染源。一些领导干部痴迷于权术,定然无心改革和创新发展,甚至对管理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改革、运营模式创新等改革举措持抵制态度,让政令“卡壳”。

  经济开发区是一方发展的“特区”,但权力运行绝不能搞特殊。规避和治理此类贪腐,就要根据经济开发区的鲜明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准架构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兼顾效率的同时,坚决堵上机制漏洞,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以免为贪腐打开方便之门。

  开发区最大问题就是权力太大,过于集中,要想杜绝腐败,关键在于铲除“土壤”。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科学制定权责清单,剥离社会管理职能,做到少一些“拖泥带水”,多一些“轻装上阵”,使机构设置更科学、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同、运转更高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管理机构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还应完善和创新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聚焦关键少数,打好“一把手”监督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而权责透明、用权公开不失为遏制贪腐的有效措施。要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等模式创新,促进重大项目流程透视管理,完善预警风险、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机制,推动民主决策,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而对腐败行为,也要及时拍“苍蝇”、铲“蛀虫”、除“毒瘤”,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