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审判有家的温度
——南京建邺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纪实
2020-08-07 09:12: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兴武 隋文婷
 

  家事审判事关社会和谐安宁,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家事纠纷的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成立全市首个“家事审判中心”,并以此为载体进行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的改革,让家事审判有家的温度。

  圆桌法庭,营造温馨氛围

  建邺区法院曾先后获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南京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大量的审判实践使他们认识到,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容易将感情纠葛自觉或不自觉地带入法律纠纷中,只有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纠葛,才能避免矛盾激化,促进矛盾纠纷的根本解决。

  在这样的认识指导下,建邺区法院成立全市首个“家事审判中心”,近400平方米的空间内设有调解室、心理疏导室、亲子活动室、圆桌法庭等,不设原告、被告席,用丈夫、妻子等身份关系替代;不设审判台,以圆桌、家庭式桌椅替代,处处都有“家”的味道。

  一对年轻夫妻因家务纠纷闹到法院要离婚。在法庭温馨的氛围中,双方抵抗情绪逐渐消减。法官与他们进行两个小时的深入交流后,双方各退一步,案件成功调解。

  “审判法庭进行家庭化装饰和布置,有利于变对抗式审判为引领式审判,用积极的心理暗示引导当事人向内反省、自我觉悟。”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盛皓说。

  号准病脉,创新工作机制

  “夹杂了心理问题的法律问题,如果仅仅局限于法律层面解决,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还会让有多疑倾向的当事人对法官行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该院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李燕说。

  有一起离婚案件,女方没有证据,却怀疑男方有外遇,坚决要求离婚,而男方辩说自己对婚姻忠诚。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法官分析女方可能存在心理问题,委托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双方的矛盾很快调和,婚姻危机得到妥善解决。

  建邺区法院根据实践量身定制多项创新工作机制,除心理干预外,还有家事调查制度、“四表一调”制度、行使探视权规则、人身保护令等。2019年还推出“适时启动调查取证程序”,让法官走进当事人生活中调取证据,弥补婚姻家事案件当事人举证不足的缺陷。

  多方合作,构建化解合力

  2019年,建邺区法院制定《关于深化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沟通协调、信访联办联合化解、协助审判等机制,并画出多元化解的“施工图”:设立专门受理家事案件的窗口;家事调解员针对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家庭情况、财产状况、受教育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供法官调解裁判参考;设立家事多元调解委员会,吸纳妇联、司法所、村居社区、心理咨询机构等力量,参与家事案件调解。

  打开心门需要有心门的钥匙,建邺区法院还注重征询当事人意见,向双方展示其婚礼录像、结婚照、全家福、儿时照片、与父母合影等突出表达情感的资料,引导双方向亲情角色回归。

  近两年,建邺区法院争取多方力量让家事纠纷化解于无形成果显著,家事案件调撤率达70%。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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