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豹 新疆乌什五案犯受到严惩
2003-07-24 11:34:54
     中国法院网讯 (王书林 张良广)  新疆乌什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对猎杀雪豹的努热力·乌斯曼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九年、十三年(2人)、十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努热力·乌斯曼等5名被告均系新疆乌什县亚满苏乡的牧民。2001年6月,他们在山上埋设铁夹抓狼。大约20天后,被告人努热力·乌斯曼发现一只雪豹被铁夹夹住,便找来同伙一起上山猎捕雪豹。他们用石头、棍棒将被铁夹夹住的雪豹打死,剥下雪豹皮,将雪豹骨肉藏匿。后5名被告人又将死豹剔开,豹骨装袋藏在山间,将豹肉丢弃。案件侦破后,少部分豹骨收回。大部分丢失。据悉,雪豹为我国一级珍稀野生保护动物,现由于人为影响,数量锐减。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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