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查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案
2003-12-01 16:19:26 | 来源:中广网 | 作者:赵勇 孙群
  记者近日从上海海关获悉,今年7至10月间,上海海关连续查获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未申报进境案件49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9.5%,查获各类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886件,增长30.29%。其中,走私象牙及其制品案件有21起,查获未加工象牙及整根象牙雕刻3根,象牙制品824件。其他涉案物品有鳄鱼标本及鳄鱼皮制品、鹿角鹿茸、羚羊角、蜥蜴包、蟒蛇皮制品等。

  据介绍,从近期查获的此类案件来看,赴非洲国家劳务输出人员成为涉案的主要群体。同时,自非洲肯尼亚、南非、加纳、苏丹、贝宁等国经欧亚第三地中转后至我国的航班发案率较高。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地球物种灭绝的速度比自然灭绝速度快50至100倍,在全球,每一小时就有一个物种被贴上死亡标签,而一种生物的灭绝将导致10至30种其他生物的消失。当前每年全球与野生动物有关的非法走私贸易额逾50亿美元,是仅次于军火、毒品走私的第三大非法贸易。现在,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法律保护濒危动物,我国早已加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近年来,我国又不断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走私珍贵动物规定数量以下或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达到规定数量标准或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贵动物达到规定数量或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及其他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003年4月1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8.28”特大象牙走私案主犯李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另一案犯梁某被判无期徒刑,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在,中国出境旅游国家和地区的范围已扩大至28个,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人数成倍增长,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我国向海外劳务输出发展迅猛,人员跨国流动日益频繁,对此,上海海关特别提醒各类出入境人员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千万不能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责任编辑:薛勇秀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