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石撑起“公正与效率”的崇高职责
——记前进中的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03-31 15:18: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广奇 冯利强
  河南省濮阳市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处,跨黄河两岸,是一座集国家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优秀旅游城、国际花园城于一体的新兴石油化工城市。这里风景优美,环境安定,是一片投资的热土。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濮阳市的改革、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该院先后多次受到国家、省、市等各级表彰。所辖五县一区六个法院,有五个法院在“双争”活动中获得“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活动先进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其中,濮阳县法院、华龙区法院连续五年荣立集体二等功,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模范集体”和 “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荣誉称号。2001年全市法院建成市级“文明系统”。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获得最高院“委托案件集中清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省“少年维权岗”,省高院“两庭”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档案管理一级单位、法制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面对荣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韶华说:这是全市两级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关心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抓审判、促改革、强队伍,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用审判铸造正义之门

  用审判的利剑坚守正义的大门是濮阳市中院法官永不动摇的追求,也是他们工作的永恒中心,公开、公平、公正是他们不变的理念。

  该市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点整治活动,依法严惩了一批抢劫、杀人、盗窃和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如2003年中院刑一庭受理的孔伟、孔胜、李善坤等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容留妇女卖淫一案,被告人多次聚众犯罪,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濮阳中院一审依法判处一人死刑、二人无期徒刑、二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一庭负责同志对笔者说:“我们在审理刑事案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论案情,以事实为依据;论罪刑,以法律为准绳,做到‘稳、准、狠’,对犯罪分子决不姑息。”

  在民事审判方面,他们坚持贯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同时坚持依法慎重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濮阳中院李凌燕就是恪守司法公正理念的众多法官中的一位女法官。自2000年以来连续4年结案超100件,其中2003年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150件,她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无一件上诉,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的调解、服判息诉率达90%以上。

  濮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在立案和审判监督中,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实体或程序上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依法纠正,努力实现维护法院既判力和追求司法公正的高度统一。在2003年11月份召开的全省法院信访工作会议上以辖区上访量为零的好成绩,受到省院表扬。

  濮阳两级法院勇于面对“执行难”的问题,规范完善执行程序管理,继续推行执行案件合议制、听证制,制定执行公告制和悬赏执行制度,制定执行公告制和悬赏执行制度,组织开展交叉执行活动,筛选出因地方保护主义干预而难以执行的较典型的案件在各全市法院间交叉、指定执行。利用新闻媒体将被执行人向社会公布,督促、震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确保执行程序的公开、公正。仅2003年就受理执行案件3462件,执结2879件,执结率83.2%,比去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执结标的2.2亿元。

   法院改革走出效率之路

  为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审判工作新机制,提高司法效率,濮阳市中院积极推进包括审判方式、管理体制和司法监督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司法改革。

  大力开展审判方式改革。两级法院坚决克服暗箱操作和庭审形式主义,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一审案件开庭率均达到了100%。全市法院普遍建立了诉讼提示制度。华龙区法院在全国首创案件导诉制,实行导诉、信访、申诉一条龙服务;范县法院的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引导制度,倍受群众好评。他们还进一步完善了诉讼证据制度,改革庭审质证、认证制度,积极探索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清丰县法院和濮阳县法院刑庭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分别仅用1小时20分和2个小时便将涉及17名被告人30起犯罪事实的盗窃案件审理完毕并当庭判决。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切实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在审判管理机制改革上,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全面实行立案、审判、监督、执行分立,强化立案庭职能,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进入法院的案件均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并对案件排期开庭、送达、结案、审限等统一管理和监督。

  稳步推进法院机构改革。裁撤了经济庭、民庭,设立民一庭、民二庭,形成了“大民事”审判格局,同时成立了执行局。扎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提拔了一大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富有务实创新精神的中青年干部。并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通过严格考试、考核从284名报考者中择优录取了36名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强,法律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法院。进一步改变了法院人员的层次结构。

  坚实基业搞好队伍建设

  濮阳中院始终坚持把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

  王韶华院长对领导班子提出四项要求: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带头人、业务上的内行人、作风上的廉洁人。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

  该院先后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审判作风年”、“回顾过去,开拓未来”等活动。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了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报送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档案,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每位同志,并签订了“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保证书”,行成了人人有责任,项项有措施的管理体系。一位资深律师说:“濮阳很多法官都安贫乐道,淡泊宁静。刚刚从控辩双方针锋相对的审判庭离开,就进入书山案海的办公室,或涉猎古今中外法学名作,或详细了解案情。他们不受灯红酒绿所诱,不为都市喧嚣所累,不为声色犬马所误,人情、关系、金钱在这里都失去了重量。他们自有一股浩然正气,他们是法院的铁脊梁。”

  加强业务建设。坚持日常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先后举办法律业务和英语、电脑等培训班,对大批工作人员进行轮训。实行跨世纪人才工程,先后与河南大学、山东大学联办法律本科学历班、与武汉大学联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形成学士、硕士、博士金字塔式人才梯队。人人尊重知识,人人崇尚素质,学习之风,蔚然兴起。

  几年风雨路,一朝见彩虹。2003年,濮阳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5460件,审结14229件,审结率92%,较2002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受理执行案件(含非诉执行)4447件,结3797件,执结率85.4%,较去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关注法院的社会人士在致法院的信中这样评价:濮阳法院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守住了法律的最后屏障,提高了法官的威信,坚定了人们对正义、对法律的信念,为濮阳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法院的公信度有大幅度的提高。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对来之不易的称赞,群情激昂。王韶华院长和中院党组成员却有清醒的认识。王韶华院长在2003年度全市法院工作暨表彰会议上说:“法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这是我们共同奋斗的结晶。但我们不能沉湎于过去而止步不前,更不能因自满而倒退,应该时刻牢记‘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务实作风,继续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三项工作,在新的起点做出更大的成绩,奋斗三年,使濮阳市法院跨入全省及至全国先进法院行列。”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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