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法院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
2004-04-06 11:24: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伯韬 韩美玲
  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审理、执行中的风险具有可预见性,便于当事人谨慎选择诉讼手段解决纠纷,4月5日起,凡是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均会收到一份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不当可能遇到的败诉或达不到目的的风险。

   诉讼风险书包括起诉不符合条件的风险;诉讼请求不适当的风险;逾期改变诉讼请求的风险;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的风险;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的风险;不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的风险;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风险等17项内容。在具体实施中,该院在立案时把讼风险提示书随受理案件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一并送达给当事人,同时立案人员对一些当事人就诉讼风险、风险责任承担等问题所提出的疑问进行回答。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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