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法官为八旬弃妇“寻回”了家
2004-05-21 10:39:47
     中国法院网讯 (石德超 张应福)  5月18日,四川省合江县望龙镇蒋婆婆由大女儿张甲带着行李来到合江县人民法院,老泪纵横的申请强制执行八子女赡养案。法官立案时,张甲丢下老人,悄悄走掉了……

  年近八旬的蒋婆婆,共生育八个子女,三儿五女,均成家立业。2001年5月,蒋婆婆因病致语言障碍,行走困难,由大女儿张甲照料、护理。同年12月,蒋婆婆诉至法院,要求八子女尽赡养义务。法院缺席审理判决蒋婆婆轮流随三个儿子张乙、张丙、张丁生活4个月,八兄妹均摊蒋婆婆医疗费,且每月给付生活费30元。判决生效后,仅有部分子女履行了赡养义务,致使纠纷产生。

  此案受理后,执行庭法官立即全体出动查找蒋婆婆子女来法院座谈解决。电话联系上其儿子张乙,但张乙说有事不能来,除两个女儿在外省外,其余子女以各种理由均未到法院来。法院同志请人照料蒋婆婆的饮食起居。19日下午,执行人员终于找到蒋婆婆两个儿子张丙、张丁和一个女儿张戊,三人在法官的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下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决定对其三兄妹司法拘留十五日。

  后经过执行人员耐心地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道德教育说服,蒋婆婆随张丙的爱人回家了。

  20日,迫于法律的威严和内心道德的谴责,张丙、张丁、张戊均向蒋婆婆认错,并表示今后要改正错误、善待母亲,做到尊老爱幼,法院决定解除司法拘留。老人面带微笑,随子女们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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