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丰实行人民陪审员公开选任
2004-09-03 12:25:14
     中国法院网讯 (周迎飚 李艳云 黄胜强)  连日来,在江西省宜丰县一则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消息在城乡广泛传开,群众为该项改革拍手叫好,尽管选任条件的“门槛”提高不少,仍吸引着不少人欲欲一试应选。

  据该县法院的负责人介绍,为了完善基层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院务会决定改革由法院自行聘任人民陪审员的传统做法,建立由县法院院长根据任职条件,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民主推荐程序,确定拟任名单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公开选任制度,其中选任的条件包括担任人民陪审员应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要求。该制度已经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确定这次首批公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共40名,任期为5年。

  这次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在宜丰县上下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目前在各乡镇和单位已经开始申请报名工作。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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