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收银员侵吞公款24万吃喝玩乐获刑6年
2004-10-13 15:09:26 | 来源:北京晨报 | 作者:赵中鹏
  记者昨天获悉,在石景山医院工作不到一年的19岁收银员王俊刚因侵占24万余元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而他侵占单位的24万余元仅仅是用于自己吃喝玩乐。

  2003年4月,19岁的王俊刚从学校毕业到石景山医院担任收银员工作。从2003年4月起,他就从医院收费处利用少交款或者使用未进行登记的收据补账等手段,多次截留应交款。到2004年4月,他已侵吞单位公款24万余元。据了解,王俊刚侵占的钱大多用于自己吃喝玩乐,他曾将从药费中侵占的4万多元交了一辆白色捷达车的首付款。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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