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 现代化法院的必由之路
2005-02-03 14:43: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院长 裴秀峰
  【内容提要】建设现代化法院理论的提出,是新世纪全面加速人民法院整体建设步伐的重大抉择,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然而,从何入手建设现代化法院,怎样建设现代化法院,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问题之一。本文立足当前法院实际,对如何从加强管理入手建设现代化法院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关键词】司法理念  管理  现代化法院

  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及建设现代化法院奋斗目标的提出,吹响了建构现代司法体制的号角。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以先进的司法理念为先导,紧紧围绕现代化法院创建工作,全面加强了法院管理和改革力度,将现代司法理念渗透和落实到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审判管理和制度管理、物质装备建设等诸多方面,全力探索和实践符合现代化法院要求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为今后更好的完成建设现代化法院的总体目标,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一、现代化法院,法治现代化的标志

  建设现代化法院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是当今司法改革的重要思路和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审判管理、管理制度、队伍素质、物质装备建设等各方面的全方位现代化,是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法治现代化在法院建设和发展上的体现和反映。法院现代化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前提,法治现代化必然要求法律运作体系和法院组织机构的现代化与其相适应,因此只有实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建立起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现代法治要求的诉讼制度和审判运行管理机制;具有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具备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审判工作需要的物质装备;司法具有极高权威和社会公信度,司法裁判得到社会普遍尊崇和认可,才能充分体现法治的现代化。否则,法治现代化将失去其有效的反映载体,难以体现其应有的实践价值。

  同时,建设现代化法院,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必然趋势。建设现代化法院对当前法院建设而言,既是为着眼长远而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立足当前,促进各项工作加快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总抓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管理,推动现代化法院建设的基石

  管理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生产活动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是随着人类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和生产活动的出现而出现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人民法院的管理是实现现代化法院的基本手段和保障。因此,只有通过管理手段的现代化,才能带动司法理念的变化、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队伍素质的提高,才能有效的推动现代化法院建设的步伐。其二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促进了现代化法院建设,同样现代化法院进程的不断加快同样促进了法院管理的现代化。

  从当今法治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法院管理的现代化是现代法治的需要,也是司法文明的标志,管理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司法文明就越发达,法院的现代化程度也就越高。通过管理方式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突破,以管理的现代化作为建设现代化法院的先导,以现代化法院建设作为促进法院进一步实现管理现代化的手段,才能有效推动司法理念、审判管理、管理制度、队伍素质、物质装备建设的实践和创新。

  三、当前如何从加强管理入手建设现代化法院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以建设现代化法院为根本目标,以物质装备、队伍素质、审判管理、管理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在现代化法院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果。但从总体而言,人民法院的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现阶段如何从管理入手建设现代化法院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下面,笔者从近几年探索建设现代化法院的具体做法出发,谈一下当前如何从加强管理入手建设现代化法院。

  1、提高物质装备科技化水平,构建现代化法院建设前提

  物质装备科技化是法院现代化的外在标志,是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的前提,也是建设现代化法院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办公自动化和网络化建设,已成为推动法院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因此,在基础建设方面,首先要将建设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科技化的现代审判机关纳入法院的发展蓝图,以实现“三区分开”为目标,从外部结构到法官通道、立案大厅、合议室和大中小审判法庭的内饰、布局,努力折射现代司法理念,着力体现现代司法特点,使之成为审判活动的中心,为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奠定基础。其次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物质装备的科技化含量。努力发挥现代科技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在司法设施方面全力应用新的科技发展成果,充分发挥现代司法设施的最佳作用。法院要尽快建设微机局域网,并实现上下级法院之间联网。要实现案件流程监督、资料浏览查询、行政公文起草、审批、签发、归档等,全部在网上进行。要建立对庭审活动、机关保卫、车辆出入的数字化监控系统,加重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的科技含量,努力为审判工作提供经验交流的载体。力求实现办公设施科技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和办公无纸化,实现信息交流的便捷化,数据资料的共享化,促进法院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为下一步实现现代化法院奠定物质基础。

  2、加快队伍素质知识化进程,打牢现代化法院建设基础

  法院现代化是一个意义深远的过程,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队伍素质的知识化进程,只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成为实现现代化法院的中流砥柱。因此,根据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需要,坚持干中学、学中干的原则,努力加快队伍素质知识化进程,是推动现代化法院建设的基础。从狠抓基础教育出发,鼓励和支持法官和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学历教育,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努力提高大家的法学素养,使法官成为公正和博学的化身。认真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尽量做到适才所用,扬其所长,补其所短,优化结构,使审判资源得到有效发挥。积极拓宽学习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听专家讲课、以考促学等活动,充实图书资料,并通过内部网络论坛,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问题、法学前沿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互通观点、交流思想,逐步建设并形成一支符合现代审判工作需要的高层次法官队伍。

  3、加大审判管理信息化力度,激发现代化法院建设动力

  增加审判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含量,是推进审判改革,促进审判管理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才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立案工作方面,要以现有的信息化设施为依托,根据建立“大立案、大执行、精审判”运作机制的新思路,从有利于开展审判工作出发,扩大立案庭职能,建立起立案、送达、财产保全“一条龙”的运作新机制。在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方面,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审判信息化管理力度,全面推行立案、审判、审监和执行工作流程管理,使案件从立案开始到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情况都按设定的程序要求输入电脑,以实现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以及流程控制权与审判权的分离,有效的对案件审限、卷宗材料的归档等问题实现全程监督。在办案手段科技化方面,要借助计算机速录等科技手段,规范庭审程序,提高庭审记录速度,力求实现庭审记录“无笔化”,切实提高庭审工作效率。在拓宽计算机使用范围,提升法院管理工作水平方面,要通过建设法院内部局域网和实现两级法院的计算机联网,实现信息传输的数字化,网上通邮,图文传输便捷快速化,最大限度的节省人力、物力。在利用内部局域网、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SYBASE系统实现案件审理信息的动态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审限和审批程序全程信息化监督工作,使审判管理走上科技化、信息化轨道;实现案件结案与微机报结同步进行和司法文书的电子归档,从根本上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在技术防范力度方面,要通过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安检门等设施,实现重点部位、审判过程的科技化监控,确保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4、加强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提供现代化法院建设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管理制度规范化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高效的重要保障,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与建立良好工作秩序的基础。因此,在实践中不断加强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和构建全方位的动态科学管理模式,才能推动现代化法院建设。

  首先,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针对过去制度体系不健全,出现问题无章可循,处理问题长短不齐的现象,加大符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努力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做事有章可依,努力使规章制度覆盖面达到“无缝隙”的良好状态,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在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实现平稳、高效的运转。

  其次,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应以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为依托,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建立起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机制,把庭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将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科学的分解目标责任,达到人人任务明确,个个责任具体,以形成上下协作,环环相扣,层次清晰,系统性强的全方位目标管理网络,真正实现从“人管人”的旧管理模式到以“制度管人”的新管理模式的转变。使每个干警时刻用既定的任务指标来约束、提醒、激励自己,创造一个人人勤职,各尽其力,团结奋斗的新格局,为下一步建设现代化法院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在改革用人机制方面,以提拔、晋升、评优、评先全部与工作业绩挂钩为目标,彻底打破“铁交椅”,依托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用人机制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并将优秀的系统管理理论运用到法院管理中来,凭借强大的信息化建设基础,将干警的个人信息资料,包括个人基础信息、表彰奖励信息、案件质量信息、调研文章发表信息等全部录入微机,实现人员管理的信息化、公开化。对空缺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凡缺必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初步实现人事管理定性与定量的结合,为下一步深化法院改革,进行法官员额和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社会是发展的,然而管理确是永恒的,要实现社会发展与法院发展同步,可谓任重而道远。但是,我们只要朝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前进,充分挖掘有利条件,发挥群体的合力,以管理促建设,以建设带管理,就一定能够实现建设现代化法院的总体目标。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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