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入编制 横涧政府索万元
2005-06-16 10:06:19
   中国法院网讯(周跚)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承诺在收取郭东文1万元进编费后,将其由事业编制改办为行政编制,后被郭东文诉至法院。6月16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非法收取他人进编费的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给付郭东文1万元及利息。

  1999年郭东文从部队服役回来,被分配在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工作,属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横涧乡人民政府承诺,郭东文交1万元进编费,乡政府将其改办成行政编制;如办不成,1万元算作借款退还。2004年2月,因乡企业办帐目问题,郭东文与横涧乡人民政府发生纠纷,郭东文遂要求乡政府退还他的1万元进编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氏县横涧乡人民政府在为郭东文安排工作中,收取郭东文的进编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退还。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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