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法庭指证儿子“养小”
2005-07-07 15:50:19
     中国法院网讯 (周迎飚 蓝旺)  儿子喜新厌旧闹离婚,父亲法庭指证儿子在外“养小”,痛斥儿子包“二奶”的劣迹。7月4日,江西峡江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不准许原告王某与被告金某离婚。

  王老汉称,儿子王某与金某结婚后感情很好,生育二男一女。但自从王某与本村一年轻女子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后,便弃家不顾,与该女在外租房公开同居,对妻子、儿女不闻不问。家人、邻居为次多次批评、指责王某,但他仍不知悔改,竟和该女子私奔至外地打工,长期不归。王老汉说,其子王某是喜新厌旧,家有妻子儿女,又在外面养个“小的”,与法与理都不应该。

  法庭经审理认为,王老汉的证言真实可信,王某与金某的夫妻感情受到伤害是因王某的过错所导致。鉴于原、被告双方已结婚十余年,生育了二子一女,尚有和好的可能,法院在对王某批评教育后,作出不准许王某与金某离婚的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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