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黄一家3口非法吸储近千万受审
2005-07-11 11:03:08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周庆华)  7月11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内黄县邵某及其妻子、女儿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1年5月内黄县井店镇东街村经井店镇民政所同意,成立了内黄县井店镇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并于1994年7月在内黄县民政局进行社团登记。储金会实际业务由邵学文一人办理。1997年9月,邵学文为逃避纳税向井店镇民政所提出停业,并向民政所交回了储金会的公章、社团登记证。在报停以前,邵学文与其妻子赵娇如预谋,报停后要继续开展存、贷款业务。为了方便开展存、贷款业务,邵学文从井店镇民政所购买二百本存单。1997年9月,邵学文、赵娇如即开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1年3月,邵学文的女儿邵会霞开始协助邵学文、赵娇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截至案发,邵学文、赵娇如、邵会霞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28.36万余元,其中邵会霞非法开出的存单金额为420.55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属于三被告人所有的水泥厂、仓库、住宅房屋等物品及现金20.07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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