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引出活体 弃婴成长至今
私人诊所老板赔偿产妇万元
2005-08-22 08:28:37
     中国法院网讯 (杨林 杜芳 冬鹤)  朱金凤在付焕芝的私人诊所做引产手术,却产下一活体男婴,该男婴被付焕芝当作死婴丢弃后,又被一路人捡走,并抚养至今。朱金凤为讨抚养权,将已被判刑的付焕芝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日前,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付焕芝赔偿原告朱金凤医疗费、交通费、复印费、精神损害抚恤金共计13216元。 

  2002年7月26日,朱金凤因与丈夫不和,准备离婚,便在其家人的陪同下,到鹤壁市汤河桥付焕芝个体诊所,对其孕7月的胎儿作妊娠手术。后生下一活体男婴。付焕芝在检查该男婴时,认为婴儿已经死亡,就让助手将男婴装入一黑色塑料袋,弃于诊所旁的草丛中。后该男婴被当地一过路人发现捡走,并抚养至今。2003年5月19日,付焕芝因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致使朱金凤重伤,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付焕芝因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为原告朱金凤进行妊娠中止手术,致原告重伤,且被告在手术中未认真检查所生男婴,草率处理,至使男婴出生不久即脱离母婴母亲的监护。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抚养权、监护权,给原告朱金凤造成精神损害,与原告朱金凤所发生的“急性应激性精神病”具有因果关系,故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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