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授予金桂兰荣誉称号
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学习好法官
2005-11-03 13:51:2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吕爱哲 刘晓波
  3月30日,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的礼堂里鲜花吐芳,一双双饱含深情泪水的眼睛向一位身患重病的女法官投去敬佩的目光。这就是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法庭的女法官金桂兰。

  中共黑龙江省委授予金桂兰“心系百姓的好法官”荣誉称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号召全省共产党员向金桂兰同志学习。

  金桂兰在宁安市东京城法庭从事审判工作14年来,审理了1050件案件,无一重审改判、超审限和上访缠诉,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她十四年如一日,好学上进,顽强拼搏,兢兢业业地工作在条件最艰苦的基层法庭,奋战在任务最繁重的审判工作第一线,无论多苦多累都无怨无悔。

  杨焕宁强调,学习金桂兰,要抓住精神实质,牢牢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这个主题,像金桂兰那样始终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像她那样热爱人民,甘于奉献,永远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像她那样把满足群众的要求、愿望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像她那样扎根基层,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像她那样清正廉洁,谦虚谨慎,自觉依照法律维护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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