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院授予金桂兰“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号召全国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向她学习
2005-11-10 08:42: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永辉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决定,授予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审判员金桂兰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都要向她学习,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高潮。

  决定指出,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央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党员意识、发扬优良传统,涌现出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金桂兰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不久前,中央领导同志对金桂兰同志的先进事迹做出重要指示:金桂兰同志十几年如一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不愧为新时期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楷模。政法战线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宣传学习金桂兰同志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要向金桂兰同志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掀起一个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高潮,不断激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促进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决定要求,向金桂兰同志学习,要学习她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要学习她公正司法、不徇私情的职业操守;要学习她调判结合、力化干戈为玉帛的职业本领;要学习她清正廉洁、意志坚定的高尚品格。金桂兰同志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把满腔热忱奉献给百姓,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优异的工作作风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阐释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和基层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崇高精神,她不愧是一名“心系百姓的好法官”,不愧是全国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的光辉榜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开展向金桂兰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学习宋鱼水、蒋庆等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争先创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不断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辉煌业绩。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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