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灿烂烁山河
2005-11-10 08:46: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11月9日,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金桂兰法官事迹报告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了金桂兰法官及其事迹报告团成员,对这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好法官给予了高度评价和殷切勉励。与会人员用经久不息的掌声和烂漫的鲜花,向金桂兰表达衷心的敬意和爱戴。这是对全国法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成果的一次检阅,是对全国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成果的一次检阅。我们感到欣喜和振奋——因为金桂兰是属于全国各级法院法官的,金桂兰是属于全国各族人民的。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过廖威法官、蒋庆法官、宋鱼水法官事迹报告会,今天,金桂兰法官又带着黑土地般的质朴走上讲台。几年来,中央媒体还充分宣传报道过唐汉华(四川)、李增亮(陕西)、盛永强(上海)、石伟文(广东)、陈援朝(海南)、胡道才(江苏)、陈印田(河北)、于昌明(山西)、吴宏友(河北)、王玉清、李其宏(河南)等优秀法官的事迹。短短几年间,各级人民法院涌现出这样多受到隆重表彰、引起全国关注的先进人物,充分反映出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果。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正在成长壮大。金桂兰等“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法官和其他各条战线的英模人物一起,像灿烂的群星辉映着祖国的壮丽河山。

  我们在为这些优秀法官大声喝彩的同时,一丝一毫没有放松对于严峻考验的警惕。法院队伍中确有极少数人,有的甚至身居高位,他们私欲膨胀、利令智昏、贪得无厌,在金钱、美色等糖弹面前吃了败仗,从审判台上跌落到被告席里,沦为阶下之囚,玷污了人民法官的称号;还有少数人精神不振、作风不良、品行不端,招致当事人批评,引起社会公众不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一方面是层出不穷的金桂兰等一大批优秀法官,一方面是少数违法违纪的法院人员。前者是人民法院队伍的本质和主流,后者给广大法官带来耻辱和教训;前者使我们看清了人民法院队伍的前进方向,后者成为必须切实解决的紧迫问题。“大江东去,泥沙俱下”。大江东去,正是荡泥涤沙的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法院队伍建设,在这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推出一系列制度化举措,例如,日前制定实施的《法官行为规范》,共9章93条,涵盖法官庭上庭下、院内院外各项关系到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行为。实施这一“规范”,表明了人民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从严要求、自我加压的力度和强度,并使得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有了更加具体的抓手。这些制度性举措的实施,将会造就更多的金桂兰式的优秀法官。

  本报在评论金桂兰法官事迹中,没有着力阐述和号召从哪些方面向金桂兰学习。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金桂兰事迹给我们以多方面的启发和教育,每一位法官都能从金桂兰事迹中找到自身的具体差距和不足,引起反思和警醒。当然,金桂兰不是完人,她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金桂兰自己对此也有清醒的认识,在事迹报告会之前她还一再表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我做的事情大家都能做到,甚至能做得更好。”金桂兰这些话是谦虚的,她没有在各种赞誉中迷失方向,她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金桂兰这些话是真诚的,她是人民法院队伍中的一位普通法官,在基层从事审判工作。但不同的是,她身处普通岗位,却能坚持用群众的利益衡量自己的工作,在公正司法的同时,把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当成了自身的工作追求和生活需要。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为人民做好事。在这一点上,金桂兰突破了许多人没能突破的难关,展现出令人景仰的高尚境界。

  毛泽东同志有诗云:“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英雄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与英雄共同前进。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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