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商丘职员3小时贪污82万被判11年
2005-12-14 13:43:02
     中国法院网讯 (陈全慧)  12月14日,在短短三个小时就贪污公款82.71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商丘分行人民路支行营业厅储蓄专柜柜员李云辉,被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李云辉利用其担任工商银行商丘分行人民路支行营业厅储蓄专柜柜员的便利条件,于2005年10月30日11时20分至14时20分,在给储蓄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时,穿插往自己事先准备好的18张银行卡上分别虚存入人民币4.5万至4.65万元不等的18笔存款,总金额为人民币82.71万元。后李云辉从自己保管的营业厅钱箱内拿走库存现金2万元,并以吃饭和上卫生间为借口,溜出营业厅,乘坐出租车至工商银行商丘开发区中心所等6个网点,用9张银行卡取款11笔,共取款40.5万元。当李云辉在中国工商银行商丘分行凯旋南路分理处再次取款时被当场抓获。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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