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帖贬公司 员工被判赔礼道歉
2006-03-08 14:11:00
     中国法院网讯 (胡庆元)  辞职员工吴某因对公司不满,故意将公司内部文件在论坛上发布,并诱导网民进行讨论,损坏公司名誉。公司为维护形象,将吴某告上了法庭。日前,四川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吴某向宜宾县某建筑公司写出赔礼道歉书,张贴于公司住所地内,为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吴某原系宜宾县某建筑公司预算科员工,2005年4月14日辞职。此后,吴某得到该公司《关于项目部实行内部成本目标包干制的办法》的一份文件。因对公司不满,吴某便在一名为泡菜坛的论坛上发布帖子,其发布的内容与宜宾县某建筑公司文件在单价核算内容上有多处不实之处,造成网民误认为四川某公司内部承包成本低、利润高、房屋质量差、不讲职业道德,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事发后,宜宾县某建筑公司向宜宾市公安局报了案。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吴某所为。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未经宜宾县某建筑公司同意,也未核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擅自在网上发布帖子,客观上使社会公众认为宜宾县某建筑公司的工程项目成本低,利润高,质量差,作出对公司贬损的评价,已构成对宜宾县某建筑公司名誉权的侵犯,吴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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