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走进司法 又一扇"透明"的窗口
2006-09-13 16:09:2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者:何 明
  新闻发布制度从政府部门走入人民法院,是司法公开的又一举措。政务要公开,司法也要公开,因为政务和司法都涉及公共权力,做到公开透明,才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法院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消息,新闻媒体、社会公众、法院自身,都可从中受益。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这种制度正体现了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推动作用,打开了又一扇司法透明的窗口。

  新闻媒体承担着社会信息传播的使命,而新闻发言人在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进而与公众建立起沟通的渠道。通过这一制度,新闻媒体可以直接从新闻发言人那里获得正规的司法信息来源,这样就有了常态化、制度化的司法信息获取渠道对于司法的舆论监督也将有所依托,更加到位。

  公众要行使自身的权利,要监督司法机关是否履行了自身职责、实现了公平正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有准确的信息向导。通过这一制度,社会公众可以从人民法院的信息发布中获得较为准确的信息向导。新闻发布制度既有助于人民法院做到宪法规定的“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也有助于公民行使“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阳光之下的司法,不仅意味着司法工作更加透明公开,还意味着司法工作扎实到位、合法入理。应该看到,新闻发布是实现司法公开透明的一个重要方式,但并不是全部。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更多地体现公开透明,保证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让审判工作更多地纳入公众的视野,受到公众的监督,帮助实现审判的公正有效,可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应该只是第一步。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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