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地耍赖拒执行 拘传到庭方认错
2007-06-13 14:34:09
     中国法院网讯 (石立)  2007年6月12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钱某为了抗拒法院的执行,竟然躺在公路上近半个小时。

  2006年4月,被执行人钱某之子王某(未成年)驾驶钱某的摩托车将申请执行人李某撞伤,经法院判决,钱某应赔偿李某各项损失8513.97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钱某一直未能主动履行义务,并一直躲避法院的执行,法院多次送达传票其均未能到庭。

  2007年5月12日早晨6时许,法院执行人员在前往她家途中看到钱某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执行人员让她停车后责令其到法院接受执行谈话,钱某看到形势不对,当即往地上一躺,一动不动,无论执行人员怎么劝说其均不愿意主动随执行人员到法院。最终法院将其拘传到法院。

  到了法院后,钱某感到事态的严重性,经过教育很快认识到错误,并通知其女儿将所欠款全部送到了法院。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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