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巴厘岛共商对策
2008-01-30 16:02:32 |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 作者:叶平凡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次缔约国会议28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开幕。代表印尼总统苏西洛出席开幕式的印尼政治、法律和安全事务统筹部长苏吉普托在致辞时说,近年来全球反腐败合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依然任重道远。

  苏吉普托说,腐败犹如癌症一样在地区、国家乃至全球蔓延,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各国政府近年来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就履约监督、资产追回、技术援助等方面的合作达成诸多共识,取得一定进展,但面临的挑战仍然巨大,全球反腐败合作任重道远。

  联合国毒品控制和犯罪预防办公室执行主任安东尼奥·玛丽·科斯塔在发言时说,本次会议将讨论3大议题,即通过一系列手段提升各国反腐自我评估系统;确定反腐技术援助的必要性以及实施的方法,以降低各国在打击腐败时的技术门槛;为公约缔约国会议建立一个审核机制,促使这一会议在全球反腐败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自世界100多个国家、联合国下属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以及多个非政府组织的1000多名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率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武大伟在大会发言中指出,中国高度重视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展开国际合作。中国政府迄今已与50多个国家签订了92项双边司法协助或引渡条约,并在2007年设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这一重要机构。

  武大伟还说,国际合作是履行公约的工作重点和优先事项。各缔约国应在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增进互信,加强反腐败合作的政治意愿;加强法律和司法实践信息收集、技术援助,提供立法配套措施;注重反腐败合作实效,减少国内法对合作的限制,简化审查程序,加快办案速度,适当降低证据标准,使引渡、司法协助、资产追回等国际反腐败合作得以有效展开。

  2003年10月31日,历时两年多时间起草完成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成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个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为世界性的反腐败斗争以及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的依据与保证。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