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下发通知大力推动互联网建设
2008-03-27 16:10:57
     中国法院网讯 (傅召平)  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有关规定,要求辖区各级人民法院依托中国法院网,大力推动三级法院的网络宣传和网站建设工作。

  针对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实际,今年初,湖南高院组织三级法院考察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江西法院系统,并对湖南法院网络宣传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总结,并下发通知,明确2008年为“全省法院网站建设年”。

  通知要求,2008年上半年内,各中级法院和有条件基层法院拨出专款,建立依托中国法院网的宣传网站,全省不少于30家,初步建成全省法院网络宣传阵地;建立健全网络宣传的管理制度;省院网站要发挥骨干网站的作用;建立网络宣传激励机制,高院拨出专门经费,对湖南法院网采用稿件适当发给稿酬,对全省法院在湖南法院网的发稿情况进行排序通报。

  通知要求,加强上下级法院信息沟通。进一步提升法院网站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各级法院要按照湖南法院网栏目的设置和要求,主动报送信息,积极投稿。各级法院的网站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遵循新闻宣传的客观规律和相关规定。发布的网络信息,严格审核程序,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据悉,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旭曦、邹东仁等先后就湖南法院的网络宣传和网站建设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网络宣传和网站建设工作,以推动司法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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