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法院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深入化解社会矛盾
2010-05-12 12:50: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周口频道 | 作者:张华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今年政法系统主抓的三项重点工作,河南太康县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多项措施,逐步完善四项工作机制,深入化解社会矛盾。

  以保障民生为着力点,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服务型”法院建设的突破口,健全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职能。加强巡回办案、上门开庭、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工作力度。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案件,加强涉及老人、妇女、儿童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农民工追索工资等案件的审理,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落实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特困上访人员救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力争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当地和诉前。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参与诉讼调解。加强诉讼分流、委托调解、诉调对接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进一步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的工作力度,促进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受害人的和解。实行行政诉讼协调结案方式,进一步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新方法。坚持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并重,着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建立健全处理大案要案、敏感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常态工作机制,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责任”。一方面发挥好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的职能,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推动打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要求,着重在转化违法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上下功夫。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

  以公平、公正执法为准入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制作警示牌和“五个严禁”卡,要求法官随身携带,便于法官随时提醒自己,加强自律,设立24小时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庭审,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认真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在审判活动中,使他们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有效的保障了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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