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传奇Ⅱ》遭克隆 两兄弟"创业"牟利19万
2010-07-27 16:19:43
《热血传奇Ⅱ》遭遇克隆
     中国法院网讯 (朱俊伟 丁文娟)  无锡一大学生唐某毕业后暂时没找到工作,风靡校园的网络游戏实现了他“青年创业梦”。唐某和弟弟王某架设私人服务器,通过网络复制、发行他人著作权的游戏软件并提供服务获利19余万元。7月26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两被告人均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刚毕业的唐某屡遭碰壁后未来渐渐失去信心,被现实击得一败涂地的他渐渐沉迷于《热血传奇Ⅱ》网络游戏。久而久之,游戏中的PK技巧让他看到了发财的希望,遂提议并与其弟王某合谋非法私自架设运营网络游戏服务器牟利。2008年12月,兄弟俩在其租住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了由一网络公司独家经营的著作权人为一软件公司的《热血传奇Ⅱ》网络游戏服务器端、客户端等软件。随后,唐某租用一IP地址的服务器硬盘用于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后又从互联网上非法购买了3张银行卡,用于收取违法所得款。

  2009年6月15日至7月9日间,唐某、王某未经《热血传奇Ⅱ》网络游戏著作权人及授权运营商许可,将其非法下载的《热血传奇Ⅱ》服务器端以FTP方式上传至上述IP地址的服务器硬盘内,进行架设《热血传奇Ⅱ》网络游戏服务端,并将《热血传奇Ⅱ》更名为“不再沉默”,在互联网上招揽玩家,公布QQ号、手机号码及其开设的银行账户,用于与需在游戏中购买稀缺游戏装备、游戏币或提供快速升级等付费服务的玩家联系和付款。弟弟王某以游戏管理员、客服员等身份登录为玩家提供服务并收费。经过近一个月的经营,两人违法所得共计190973.52元。

  案发后,侦查机关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唐某等用于经营私服游戏“不再沉默”的游戏服务器端程序与盛大公司的《热血传奇Ⅱ》游戏服务器端程序进行了比对,结论为两者服务器端程序的文件目录结构相似度为94%,文件相似度为90%,可以得出两个游戏的服务器端程序存在实质性相似的结论。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架设私人服务器,通过互联网络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游戏软件,并提供服务,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属共同犯罪。鉴于二被告人犯罪后自首,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予以减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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