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法院“四大惠民工程” 群众得实惠
2010-08-19 11:32: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怀化频道 | 作者:莫进华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通过实施“四大惠民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做到司法为民、亲民、便民、利民、惠民,真正保障群众得到实惠。

  实施调解网络工程,提高司法亲和力。推行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惠民诉讼服务活动,把审判工作的重心大幅度下移,坚持面向基层,开展巡回办案到乡村、到田间、进社区、到企业,超前化解矛盾。积极探索人性化调解机制,尽可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方便,建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调解服务为依托、调解服务点为触角、人民调解联络员为中坚的诉讼调解网络,努力把便民诉讼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

  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增强司法公信度。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措施公开,让透明、正义的阳光照亮诉讼全过程。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向当事人印发《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帮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继续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实施司法救助工程,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开辟救助“绿色通道”,积极实行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简化减免缓诉讼费手续,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努力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狠抓信访治理工程,保障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创新方法、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信访接待工作。完善院领导接访制,开通院长信箱,及时倾听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信访调处工作,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努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强化源头预防,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功能,实行“判前评断、判后答疑”,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和初信初访息访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