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四项工作 推动人民法院全面科学发展
2010-09-01 17:00: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森甲
  近年来,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离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日益增长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实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公正高效。

  一是要将构建案件质量管理大格局作为长效机制抓紧抓好。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要始终把案件质量问题放到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高度来认识、来着力,坚定不移、狠抓不放。

  二是要把案件质量和司法质效作为审判工作最大业绩标准。严格案件质效考评,严格落实奖罚措施,直接与干警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考核挂钩。对于案件质量差、司法绩效低的审执人员,要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坚决调整出审执岗位。

  三是要积极组织开展各项业务竞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全面开展各项司法技能竞赛活动,认真组织案件讲评、庭审观摩和交流研讨活动,拓展广大干警的视野,提高整体司法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更高要求。

  二、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突破执行瓶颈。

  一是要继续提振精神,提高实际执行率。前段清积工作成效显著,湘潭中院被评为全国执行清积工作先进集体。但执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形势依然严峻,情况不容乐观,必须迎难而上,加快节奏,加大力度。

  二是要坚决穷尽措施,打好执行攻坚战。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法律手段和执行措施,抓紧执结大案难案。切实抓好执行和解、限时执行、媒体曝光等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和综合运用,进一步强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对于涉特殊主体的执行案件,要积极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

  三是要营造强大声势,努力提高实执率。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基层组织、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力量,扩大社会影响,保持强劲态势,着力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兑现率,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认真处理涉诉信访,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实践证明,诉讼调解更能实现案结事了,更能促进罢访息诉。要把民商案件及附带民事案件的诉讼调解、执行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协商和解工作放到首要位置考虑。从目前情况来看,涉诉信访多是以往遗留案件,新案发生涉诉信访的很少。只要全力突破一批信访老案,我们面临的信访压力将大为改观。

  二是要继续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立案部门要严把立案关,决不允许不属人民法院主管的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审执部门要强化信访问题意识,决不允许因办案过失或工作懈怠引发涉诉信访。

  三是要积极探索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机制。特别是信访职能部门,要努力健全各项常态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制,有效减少涉诉信访,有力防控无理上访,坚决打击违法闹访,确保信访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四、突出抓好队伍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一是要以更加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强化队伍的教育和引导。要大力组织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和推进各项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在营造公正廉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教育、帮助和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增强职业尊荣感,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认认真真做事、干干净净做人。

  二是要以更加强硬的手段和措施,加强队伍的监管和约束。法院队伍建设仍然面临着严峻考验,少数个别干警司法不公、不严、不廉甚至严重违法乱纪的问题还客观存在,给我们带来了沉痛教训和深刻启示,必须认真反思、时刻警醒。要充分发挥重要职能,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阵以待、严防死守,要不惜动用组织措施,敢于掀起廉政风暴,最大限度地防止审判权力失控、司法行为失范。

  三是要在司法工作实践中,检验队伍的素质和作风。工作搞不搞得好,真抓实干是关键。人民法院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管理职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和效能问责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令行禁止。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考验干部、发现干部、培养干部,体现队伍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坚强的战斗力,树立人民法院队伍“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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