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涉农案件绿色通道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10-09-08 08:52: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戴翼 唐小冬
  • 新宁法院院长戴翼(图中)接受农户代表赠送的锦旗
  • 法官向农户发放执行款
  看着农民兄弟一张张感激的笑脸,主持涉农案件执行兑现大会的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戴翼终于放下了悬着的心。9月2日上午,新宁县人民法院召开中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款兑付大会,将76万余元执行款发放到了26名申请执行人代表手中,至此,一场历时2年,辗转千里,涉及1200余农户切身利益的执行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2006年春,北京中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新宁县金石镇田中村、飞仙桥乡龙潭村等8个乡镇的20个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水稻育种回收合同,约定由上述20个村民委员会组织1200余农户育水稻良种5000亩,中农种业公司负责收购全部种子并全额兑付农民种子款。后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农民种子款76万余元。2008年7月,被告北京中农种业公司败诉后拒不履行兑付欠款义务,同年10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为尽快执结此案,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先后两次赴北京强制执行。第一次由于被执行人处于停产歇业状态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果;第二次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协助下,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变更工商登记后的全部银行账号。今年7月15日,被执行人法人代表及其律师来到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和解。8月31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履行了其在和解协议中承诺的全部义务。这是新宁县人民法院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新宁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并结合县里的实际,部署开展了“为农业春耕生产服务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设立“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审判执行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和农业稳定,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审结涉农案件29件,执行到位涉农资金217万余元,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