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法院:执行救助暖如春 能动司法促和谐
2011-03-21 15:40:19
司法救助对象喜领救助金
     中国法院网讯 (姜宇鸥 潘芳)  近日,早春的阳光温暖灿烂,漫山的油菜花满含美好和希望。一大早,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蒋红卫便带领该院3名执行人员驱车100多公里赶赴安江镇、湾溪乡、龙田乡等乡镇为杨本友、周春梅、胡安梅等五名申请执行人家中送上了共计三万余元的司法救助金。

  “感谢政府和法院!八年了,以为拿不到钱了,想不到今天法官亲自把钱送上门来了,这下我的夜宵摊可以开始张罗了。”家住洪江市铁山乡高原村的杨本友激动的对法官说道,及时送来的司法救助金使这个困难家庭迎来了希望的曙光。

  一直以来,洪江市人民法院坚持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司法为民、利民、惠民的一件要事、实事来抓,让困难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光辉,也能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的温暖。一是多方筹措争取资金,设立执行救助专项基金,确保专款有保障;二是规范使用救助金,严格限制使用的案件范围并进行严格审查,查实双方当事人均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方才给予救助,真正起到扶贫济弱、缓解当事人困难的作用,确保专款用在刀刃上。

  据悉,仅今年来,该院就对生活确有困难而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案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共提供执行救助达6万余元,救助当事人均为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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