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小三”支付房款 妻子诉请返还
2011-09-19 09:11:15
     中国法院网讯 (李杏)  因不满丈夫为“小三”出资买房,白女士将丈夫和“小三”同时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其返还购房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原告白女士诉称,她与刘先生是夫妻关系,婚后生一子,家庭生活美满。2009年刘先生与赵女士认识,关系密切。2010年3月,赵女士欲购房,刘先生瞒着妻子为其支付首付款54万元。白女士发现后质问刘先生,刘先生承认了为赵女士支付首付款并还贷的事实。白女士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权利,起诉要求二被告返还上述款项,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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