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法官托着骨折的胳膊送执行救助金
2011-10-21 14:09:49
法官将执行救助金送老两口手中
     中国法院网讯 (朱建锋 张磊)  “你们真是法院的好干部,把执行款给我们送到家来,连口水都没有喝过。”10月20日,当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将25500元的执行救助金送到家住沁阳市王召乡东里村的李玉虎和王春枝老两口手上时,两位老人掩饰不住激动的感情热泪盈眶。

  李玉虎和王春枝的儿子李联平在该村和被执行人李联营发生矛盾,在厮打过程中,李联平被殴打致死,焦作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联营无期徒刑,附带赔偿李玉虎和王春枝各类补偿金44922.36元。由于被告人李联营进入监狱服刑,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焦作中院执行法官数次到深入被执行人的亲戚家中,动之以情晓之里的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最终说服被执行人的弟弟拿出3000元赔偿款。

  考虑到李玉虎老人左眼失明,并且有心脏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王春枝老人还患有子宫癌、胆囊炎等疾病,办案法官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向国家申请救助资金22500元。

  在送执行款的当天,焦作中院执行法官李志国不顾自己胳膊骨折的不便,和同事一起驱车40里地,将钱送到老人手中。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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