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五个关系
2011-12-09 09:44: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 磊
  对于法院文化建设,我谈五个方面的想法。

  第一,从国家整体的文化建设方面来看法院文化建设。一般我们讲文化建设,比较多的是大学、教育系统,还有文化影视方面的作品,往往不太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在国家整体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比如最近北京大学举行了大量的大型文化研讨活动,规模都非常巨大,有的还邀请了诺贝尔奖获得者。其实,法院文化建设在国家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是在我们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越来越重要的情况下,法院文化建设对社会的影响和涉及面在整个文化建设中意义重大。

  第二,法院文化、法官文化跟政治文明之间的关系。我们有时候讲的政治主要是指立法,行政和司法都是在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这个是狭义的政治;作为广义的政治,相对于经济的政治,应当包括立法、行政、司法。法院文化建设应当是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审判过程当中的审判方式、法院内部的陈设、裁判文书等很多方面,案件的审理、法官的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本身就是政治文明的体现。公平正义就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就应当把它放在政治文明的角度,这样有利于促进政治文明。

  第三,法院文化与精神文明的关系。因为文化主要体现在精神的内在方面,而潍坊中院是一个学习型法院、研究型法院,像有的法官写文章、写书,这表明我们的法官也是有文化的。法官与行政人员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他的写作,最起码要写判决书,判决书的文字能力就是文化的体现。潍坊法院的法官在这方面都体现了很高的文化修养。

  第四,法院文化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法院文化的提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软实力对硬实力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五,法院文化跟法官的个人文化素养是紧密联系的。法院文化建设的好,法官个人文化素养提高了,就可以对社会其他各行各业文化水平的提高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比如,在国外,法官就是“judge”,提到大法官就成了“Justice”,认为法官就是正义的化身,法官个人的道德在社会上的引领作用是不得了的。而且法院的公信力也往往是通过法官个人的修养、司法的廉洁等等这些方面来体现的,法官的道德修养、法院的司法公信提高了,对于社会公众尊重法院、尊重法官、尊重司法也能起到很好的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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