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
内乡法院推行四项惠民措施 让诉争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2012-03-09 08:46:04
     中国法院网讯 (梁璇 程相鹏)  今年伊始,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深度践行科学发展观,立足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扎实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做起,广泛推行“一快、二先、三个一、四不传”四项惠民措施,服务大局稳定和民生。

  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桂东介绍,该院的“一快”即对矛盾激化的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二先”就是群访及社会热点案或事关群众诸如住房、工资、生产、生活等民生纠纷案先处理、先报告,努力把矛盾处理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个一”即对当事人一声问候,一杯开水,一片真情,在感情上缩短法官与当事人间的距离。“四不传”是指农忙不传唤当事人,老、弱、病残、孕妇不传唤,交通不便不传唤,恶劣天气不传唤,坚持携卷下乡,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对诉争群众财产不扣押、不拍卖、不罚款、人身不拘留,让诉争群众过个踏实、祥和假日。

  今年2月6日,农民顾某因车祸骨折行走不便,法庭搬到病床前,开庭调解结案后,顾某感激地拉着法官的手说:“冲着你们到病房的辛劳,(对方)再赔偿少些我都接受,况且赔偿结果我满意。”

  据了解,该院推行上述措施后,截止发稿之日,247例诉争案在案发地得到处理,其中调解结案245案,2案当事人撤诉;有给付内容的62案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11案全部执结,没一案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让诉争群众感知法律的威严和司法阳光的温暖。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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