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下嫁”小叔 情牵“植物人”丈夫
2012-03-30 14:43: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宜章频道 | 作者:邓国军 邝宏琛 曾卫华
  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白石渡法庭判决杨某与“植物人”丈夫离婚的判决生效后, 2012年3月30日,一心照顾“植物人”前夫和两个未满10岁小孩的杨某,与前夫的弟弟谷某喜结良缘,一起开始了新的家庭生活,此举在当地传为佳话。

  2005年3月,结婚不满三年,杨某的丈夫突遭车祸致弥漫性轴索损伤,导致严重的精神障碍,逃过了九死一生却成了“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周边的亲友都开始劝杨某放弃,另找好人家,守着瘫痪在床的丈夫,杨某却暗暗决定:绝不抛弃结发丈夫,并要把两个小孩抚养成人。从此,娇弱的杨某每天坚持为丈夫洗脸、擦身、按摩、喂食,还常常陪丈夫说话、唱歌,俨然成了丈夫的专职“保姆”。为了补贴家用,杨某一边照顾着丈夫和尚年幼的两个子女,向当地政府申请了低保,一边在家做点小生意,家庭生活十分艰难。事故发生后,丈夫的未婚弟弟谷某也经常去嫂子家一起照顾“植物人”哥哥,并帮嫂子干些家务活,谷某的举措感动了杨某,两人之间也渐生好感,增强了两人对今后美好生活的憧憬。

  杨某与谷某的感情日渐明朗化,但迫于世俗压力,再加上杨某尚未离婚,两人不得不保持距离。谷某父母知情后,分别征求了两个人的意见,双方均表示愿意结合在一起来共同照顾”植物人”。为了整个家庭考虑,谷某父母也赞同他们结合在一起,以便共同照顾好“植物人”和两个小孩。为杨某与谷某顺利办理结婚手续后一起照顾家庭生活,在谷某父母的支持下,杨某诉至法庭要求与丈夫离婚。法庭审理认为杨某的丈夫遭车祸经医学鉴定致弥漫性轴索损伤,导致严重的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无任何恢复可能,亦无法尽夫妻义务,为解除杨某的痛苦,便于两个小孩的健康成长,遂判令杨某与丈夫离婚,婚生小孩归杨某抚养。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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