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9人抢劫团伙两年多5次作案致3人死亡
2012-04-11 16:40:47
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杨君相)  重庆涪陵一9人抢劫团伙在两年多时间里,疯狂作案5次,致3人死亡。4月1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团伙抢劫案。

  入室盗窃 被人发现后直接抢劫

  公诉机关查明,团伙主犯之一陈文强,重庆市涪陵区人。1994年、2005年分别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年,2006年11月刑满释放。

  2008年1月31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陈文强、况世伦、牟辉勇经预谋后到涪陵区顺江大道30号一单元楼实施盗窃,况世伦在卧室盗取床头柜的衣物、手机时惊醒了户主周某,陈文强、牟辉勇遂上前将周按压在床上,对其进行语言威胁并用刀将周左手臂划伤。三被告人抢走周钱包内人民币2000余元及手机1部。

  同年5月24日5时许,被告人陈文强伙同黄孝成、卢庆明、吴国友、况小平、别学锐(均另案处理)共谋盗窃后, 窜至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黑石子村刘某家附近,等刘某夫妇出门后实施盗窃。当刘某夫妇出门后,吴国友、况小平、别学锐在外放哨,陈文强与黄孝成、卢庆明进屋后实施盗窃时,发现刘某的女儿刘某某在家,陈文强用手卡刘某某颈部并持刀威胁,黄孝成、卢庆明将床单撕成布条将刘某某绑捆在床上后,劫走人民币8000余元和价值人民币160元的联想E307手机、天语手机各1部。

  2011年8月23日,别学锐向公安机关投案。

  胆大包天 偷越边境到缅甸抢劫

  由于两次作案均顺利得手,陈文强等人胆子越来越大。2008年8月的一天,淦向文、蒲元洪、周华、况淑兰共谋由周华、况淑兰提供路费等费用,淦向文、蒲元洪到缅甸实施抢劫金店。

  之后,蒲元洪便邀约陈文强参与共同抢劫。同年9月初,淦向文、蒲元洪、陈文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从云南省陇川县偷越边境到缅甸克钦邦第二特区东部专区迈扎央经济开发区。

  由于事先踩点的金店戒备森严,陈文强、淦向文、蒲元洪三人一直未能实施抢劫。期间,陈文强安排其妻子叶小涛(另案处理)以帮助放风为由来到迈扎央后,叶的“癫痫” 病发作,陈文强带叶到当地某诊所医治时,发现诊所写字台抽屉内有较多现金,回去后,遂提议先到该诊所抢劫。

  同年10月11日凌晨,陈文强、蒲元洪、淦向文持撬棍、杀猪刀等作案工具,以看病为由进入该诊所后,蒲元洪持刀挟持诊所老板娘欧某并砍割其颈部,致欧某当场死亡;陈文强、淦向文、蒲元洪持撬棍击打诊所老板程某头部,并用刀砍割其颈部,致程某当场死亡。

  陈文强用撬棍撬开诊所抽屉抢走人民币6000余元,后三人平分。

  疯狂作案 两次到同一住户家抢劫

  后来,陈文强等人的作案达到几乎疯狂的地步,居然在4个月不到的时间里两次到同一户人家作案。

  2010年1月24日凌晨4时许,陈文强携带菜刀等作案工具到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一宿舍,从天楼沿水管翻窗进入租住在该楼刘某家厨房,当刘某、唐某被惊醒后,陈文强即持菜刀将刘某左耳、左脸划伤,并卡住刘颈部,威胁二人将首饰等物品交出,刘某、唐某被迫将价值人民币12000 余元的金项链1节及价值人民币472元的新中桥牌手机1部交给陈文强,陈随即逃离现场。

  作案后,陈文强认为这次作案比较顺利,被害人较容易制服,家里也很有钱,于是伙同其同伙唐勇等人再次入户抢劫刘某夫妇。

  同年4月30日凌晨3时许,陈文强、唐勇、佘乾三人携带棒球帽、胶带、猎刀、折子刀等作案工具再次来到涪陵区人民东路宿舍,采用同样的作案手段从天楼沿水管翻窗进入租住在该楼刘某家,以卡颈部、透明胶带封嘴、捆绑手脚等暴力方式将刘某、唐某制服,抢得人民币600佘元及黄金项链、戒指等物品。

  陈文强等人在抢劫过程中,持板凳殴打刘某,随后他与唐勇二人用电源线、闭路线等勒住刘某、唐某颈部,并向唐逼问抢到的银行卡密码,致唐某当场昏迷;致刘某机械性窒息、颅脑损伤死亡。后陈文强、唐勇、余乾随即逃离现场。

  天网恢恢 抢劫团伙终受审

  每次作案后,陈文强等人便“销声匿迹”,但公案机关从未放弃对案件的侦查。经过涪陵区公安机关长达数年的侦查,2011年7月19日,终于将被告人陈文强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举示了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抓获经过、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DNA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等相关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陈文强、唐勇、余乾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除被告人外,其余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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