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中院发布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
2012-05-02 14:1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邹耀东)  日前,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1年平顶山法院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对2011年全市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进行了细致剖析,并对新形势下如何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白皮书指出,2011年全市法院所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受案数量保持增长趋势。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70件,比2010年的3022件上升了8.21%;二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但呈结构性变化。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土地、环保、规划、交通、卫生等11类案件,占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受案数的76.36%。三是行政机关败诉率有所下降。行政机关被法院直接判决败诉的案件共46件,败诉率为1.41%,比2010年下降1.77个百分点;四是协调撤诉率增幅较大。2011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356件,调撤2741件,协调撤诉率81.67%,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有: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等。

  白皮书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就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制培训。建议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并加强业务培训,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要善于依法、客观、全面、及时搜集和固定、保全相关证据,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建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使具体行政行为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有机统一;四是进一步强化调解意识。要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意识,建立包括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在内的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纠纷机制;五是进一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建议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对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曾经进京赴省上访的案件、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的案件、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等,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主管领导应当亲自出庭应诉,并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定期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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