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法院刚柔并济执结一起拖欠10年民间借贷案
2012-06-28 14:40:04
     中国法院网讯 (胡英耀 何雪峰)  6月26日,在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次日,被执行人主动兑现了案款,一起长达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从1994年起,刘高喜外出打工赚的钱均由刘强喜存入车头信用社,后又转入车头基金会。1999年基金会进行全面整顿,为及早将刘高喜存入车头基金会的10万元兑现,经刘高喜同意,刘强喜将刘高喜的存单,交给负责清收车头基金会贷款的工作小组,以便直接从工作小组收的贷款中提取现金。刘强喜先后为刘高喜提取44000元,余下56000元由工作小组写了欠条,后未经刘高喜同意的情况下,刘强喜擅自同意了刘福庆用56000元存款抵了刘福庆在基金会的贷款。

  此后,基金会兑付时,刘高喜多次要求刘强喜拿存单进行兑付,刘强喜才告知情况,并让刘福庆于2002年2月9日写了还款保证书,并由刘强喜作了担保,其中约定第一批在2002年元宵前还20000元。约定到期后,刘高喜多次催收,刘强喜及刘福庆均未还。

   2002年7月16日,道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由刘强喜偿还刘高喜借款本金56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强喜不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04年2月16日,法院对刘强喜房产进行查封并委托评估,未能拍卖成功。今年6月4日,该院执行局依法追加刘强喜的妻子吴高梅为被执行人,6月6日,将吴高梅在县农行的45000元存款予以冻结,在强有力的执行攻势下,被执行人主动兑现了案款,一起长达1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画上句号。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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