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童状告祖父母 遗腹子分得抚养费
2012-07-06 10:14: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阜阳频道 | 作者:聂涛 段克清
  这是一起令人心酸的亲情案件。夫妇离婚时尚未出生的男童,在其父打工死亡后出生,2岁时为讨要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将其爷爷奶奶告上法庭。近日,在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的公正审理和努力执行下,其祖父母终将儿子死亡赔偿金分给孙子12万余元作为抚养费。

   界首市青年田兰与胡海200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裂变于2009年12月离婚。2010年3月胡某在上海一家公司打工期间不幸工伤死亡,其所在公司一次性赔偿胡海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60万元。胡海的父母将该笔赔偿款存入银行。2010年4月田兰与胡海的儿子童童出生。为索要童童的抚养费,田兰多次与童童的爷爷、奶奶协商均遭拒绝。后田兰以童童为原告,自己作为法定代理人将童童的爷爷、奶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胡海生前实际供养的第一顺序近亲属,对其死亡的赔偿金、抚恤金,依法分别享有财产权利。童童虽在其父胡海死亡后出生,但其符合取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法定条件,依法应分得相应份额,遂判决支持了原告童童的诉求。

   面对法院判决,作为被告的童童爷爷、奶奶抵触情绪很大。但其既不上诉也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生效后,童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开导不见效果。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法院依法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强制扣划了童童应分得的赔偿款。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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