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一二三四”歌 涉军维权固“长城”
——河南安阳法院十五年创新发展“汤阴经验”纪实
2012-07-30 07:36: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克明 王 宏 苏 勋
  “……二三四像首歌

  这边唱来这边唱来那边和

  唱给蓝天和大地

  唱给妈妈和祖国……”

  《一二三四歌》铿锵有力,撼人心魄,传遍祖国大江南北,唱出了人民解放军将士的豪迈,唱出了新时期最可爱的人高尚的情操。在河南省汤阴县乃至安阳市这片富有“精忠报国”传统的热土上,涉军维权“汤阴经验”十五年来坚持一个主题、突出“二优”基调、实行“三进”军营、创新四个平台,也如一首“一二三四”歌,持续在全国各地传唱,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旋律越来越高昂。

  一个主题:依法开展涉军维权助力国防建设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汤阴县人民法院和汤阴县人武部经常收到汤阴籍现役军人的来信,倾诉他们家人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痛苦心情。据解放军某部当时的调查统计,部队官兵及家属涉法问题,占部队涉法问题的80%左右,解决难度也愈来愈大。此类问题和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将极大地牵扯现役军人及其所在部队的精力,严重影响部队官兵的思想稳定和国防建设大业。

  经过多方论证,上下通力协调,1996年11月15日,全国首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在汤阴应运而生。汤阴法院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四快”原则,建立了一套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新时期司法拥军的新路子,后被誉为“汤阴经验”。汤阴初创的这一专门工作机制,获得上级法院的重视和指导、地方党政和部队官兵热烈欢迎和大力支持,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200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拉开了在全国推广“汤阴经验”的序幕。随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多次下发文件,部队各大单位和各省区市也相继出台文件,对涉军维权工作进行具体规范和指导。

  去年,济南军区、河南法院系统先后在汤阴召开了学习深化“汤阴经验”座谈会。今年6月28日,济南军区在汤阴隆重举行“汤阴经验”荣誉室开馆仪式,并在安阳召开深入学习宣传推广“汤阴经验”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不断推进涉军维权工作深化发展。

  十几年来,安阳法院秉承“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军人军属献爱心”这个宗旨一以贯之。在汤阴法院,院长换了四任,涉军办主任换了三茬,这一宗旨却不断传承。截至目前,安阳法院共审理各类涉军案件856件,平均审期28天,诉外调解989件,未出现超审限、上诉、信访案件。2000年以来,安阳法院共司法救助军人军属340余人次,缓、减、免收诉讼费用20万余元。

  汤阴法院先后8次被中央政法委、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等表彰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今年,该院又被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并荣立集体一等功。2006年安阳中院也被河南省军区、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二优基调:实行涉军优先,优化工作体系

  十五年来,安阳法院牢固树立“涉军案件无小事”的理念,坚持涉军优先原则,不断优化涉军维权工作体系。两级法院均形成了以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以其下设的办公室为主体、以涉军维权法律咨询站为纽带的涉军维权服务体系;在立案大厅专设涉军案件受理窗口,审查立案后加盖“涉军案件”专用章;对涉军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同时,依托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妥处涉军维权纠纷。汤阴法院还明确规定,涉军维权工作优先安排,涉军维权人员优先配置,逐步形成了“一组、一庭、一窗、一表、一章、一卡、一函、一牌”的“八个一”工作模式。

  滑县军属张鸿智,因宅基地纠纷,院墙多次被邻居推倒,部队多次找县、乡两级政府,均未解决问题。维军法庭受理该案后,仅用10天便予以解决。张鸿智激动地说:“维军法庭解决了俺们的实际问题!”河南省军区原政委张建中高兴地称赞说:“垒砌一道墙,固了大长城。”

  安阳法院不断加强涉军案件审判管理,严把质量关。涉军案件由专门合议庭审理;依法履行告知义务,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努力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主动开展判前讲法、讲理和判后答疑活动;同时把涉军案件发改率、涉诉信访率、审限内结案率等作为硬性指标,纳入案件质效评估考核体系,完善错案追究制,强化自我约束与内部监督。对重大、疑难涉军案件,主管院长和庭长严格把关,必要时提交审判长联席会议或审委会讨论决定,有效防止了涉军案件“带病出门”。

  “三进”军营:应需送法,指导用法,广泛普法

  作为“汤阴经验”发祥地的汤阴法院,1996年设立“维军法庭”,2001年更名为“涉军案件办公室”,2011年成立“涉军办公室”。伴随名称改变的是工作性质、内容的很大不同:从法院“单打独斗”发展为各方联合参与,由侧重解决军人军属涉法案件向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延伸。

  这种变化在安阳法院具有共同性。全市法院在办理涉军纠纷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军民共建,整合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开展了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庭审观摩“三进”军营活动,应需送法,指导用法,广泛普法。

  全市法院每年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当地驻军与战士面对面交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官兵家庭、婚恋、经济生活中的涉法问题。仅汤阴法院近年来就到驻军部队宣讲法制课2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余场次,送法律书籍10000余册,发放《诉讼指南》5000余份。

  同时,每年向应征入伍的新兵发放《法律维权知识手册》和《维权联系卡》,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或集中强制执行,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对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涉军普法教育。汤阴法院还借助全县“政法干警包村联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向军烈属和退伍军人送温暖、送爱心、送法律、送实用技术“四送”活动,在社会上广泛营造了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汤阴法院还主动帮助解决部队官兵思想问题。经积极与部队协商,和6名孤儿战士“认亲”,每逢星期天、节假日为他们送去亲人般的关怀,并邀请他们到法院“家中”做客感受温暖。

  另外,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到部队过“军营日”、召开双拥座谈会等军民共建活动,法院与驻军部队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关系更加融洽。

  四个平台:新形势下的新发展新举措

  安阳法院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涉军维权工作,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又要着眼时代发展要求,吸收兄弟法院的新鲜经验,深化拓展内容,改进方法措施,努力增强涉军维权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打造网络平台。随着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和网络的普及,安阳军地共同构建涉军维权综合信息平台,切实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汤阴法院网站于2009年8月开通,设立了“汤阴经验”专项窗口,通过网络进行法律咨询、立案、开庭、调解,实现了军人不离队、军属不出门就能解决涉法问题。

  ——优化军地互动平台。进一步推进“三进”军营活动;选任一批部队官兵、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主动邀请部队官兵、涉军维权工作人员到法院参加座谈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征求意见建议。汤阴法院还创办了《维军特刊》,广泛交流涉军维权工作,加强军地及系统内部沟通;在驻军部队设立了法律服务资讯站,聘请6名现役官兵为联络员,向法院反馈最新司法服务需求。

  ——推出异地维权平台。针对当地军属外出经商、务工、旅游等方面涉法问题逐年增多,当地驻军及军属多在外地的情况,安阳法院着力打造异地维权平台。汤阴法院建立了外出务工军属信息数据库,发放了“外出务工维权服务卡”,每年春节期间到乡镇组织对外出务工军属进行法律培训。并主动加强与外出务工军属相对集中的大城市基层法院、人武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异地维权协作联动机制。

  ——强化信访信息平台。安阳法院高度重视涉军信访工作,通过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密切与军人军属的联系,从而有效预防、化解了许多涉军纠纷,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09年12月,汤阴法院院长王新芳从一封军属来信中获悉一起涉军债务执行案件尚未执结,军属情绪较大。经研究,王院长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赴南海舰队某部做调解工作,使该案圆满执结。部队负责同志感慨地说:“为了一件债务纠纷案,法院领导不远千里亲自来协商,‘汤阴经验’名不虚传!”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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