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烛光里读《人民法院报》
2012-10-23 16:18: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公安部十三局 丁国强
  20年前,我大学毕业分配到山东省胶南市人民法院六汪法庭。法庭地处僻远,一辆三轮摩托车是法庭唯一的交通工具。作为书记员,我几乎每天都要坐在三轮摩托车的车兜里,与审判员一道上山下乡、穿街走巷去送达、调查、调解和执行,一天要跑好几个村庄。当时,法院发给每名工作人员一个棕红色的大公文包,里面除了放上法律文书、办案用纸、印泥等,我总忘不了再带上一份《人民法院报》,以便在办案间隙抽空阅读。

  《人民法院报》是我在基层法庭工作生活期间的重要精神食粮,从那里我了解到小法庭之外更多的司法资讯和审判知识,《人民法院报》经常报道马背法庭、炕头法庭、高原法庭等基层法庭的事迹,使我感到有许许多多的基层法庭在艰苦的环境里为群众调解纷争、主持公道,寂寞和孤独便消减了许多。办案中经常遇到当事人不在家的情形,等上两三个钟头或者整整一天都是常有的事情,我便有了足够的时间对《人民法院报》字斟句酌,甚至连中封里的法院公告也一一阅读,从中了解到各地法院审理的不同种类案件,也掌握了公告的写法,可谓其乐无穷。当地人对读书人有一种朴素的感情。有村干部看我如此喜欢读报,便把村办公室里的一大堆报纸送给我,我没想到村里竟有这么多报纸,有一种如获至宝的感觉。

  六汪镇是一个很有文化底蕴的乡镇,虽然经济并不发达,但是有一种由来已久的崇文传统,出了不少苦学成才的人物,村名也耐人寻味,如找字庄、墨得水村等。春节临近,住在旧屋的农民喜欢将报纸贴在墙上,我和法庭的同事借下乡办案的机会,把多余的《人民法院报》送给他们,有针对性地将一些赡养案件、债务纠纷案件的案例版面贴在墙上,也算是一种普法吧。

  法庭的夜晚是静谧的。那时镇上经常停电,只能点着蜡烛读书看报。剪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将喜爱的文章分门别类剪下来贴成厚厚的一本,让我感到充实和兴奋。办案中遇到疑难问题,便翻开剪报找相似案件的研讨文章,常常会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意外惊喜。

  有了《人民法院报》的陪伴,我的法庭生活一点也不寂寞。我开始尝试将自己的办案心得写下来寄给报社。那时还没有微机,用的是方格稿纸,一笔一画地誊写上去。收到第一笔稿费时,是整个法庭的节日,与大家一起分享收获的快乐是一种无以言传的幸福。

  在《人民法院报》发的稿子多了,在法院也就小有名气。后来,便被调到法院研究室工作,之后又调到政法委和公安系统工作。尽管岗位几经转换,但是,心中一直有一种“法院报情结”,脑海里时常浮现自己在六汪法庭办案、读报、写稿的那些日子。感谢《人民法院报》给我的司法启蒙,也感谢六汪法庭给我的磨砺。经历是一笔财富,有过一段艰苦而勤奋的基层生活,我感到自己的底气足了。

                   (人民法院报2012年10月9日第四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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