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开庭 32人法庭受审
2012-12-10 09:56:45
     中国法院网讯 (陈明)  12月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公开开庭审理戴某某等32名被告人跨国电信诈骗案。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戴某某等32名被告人均对冒充司法工作人员从老挝等地向中国内地拨打诈骗电话的事实供认不讳。控方建议对戴某某等3名被告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黄某等其余29名被告人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11年9月间,被告人戴某某伙同王某、周某受他人雇佣,在老挝万象市某别墅内,冒充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北京市海淀区等地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以身份信息被盗为由实施诈骗,拨打电话总计19200余次。同期,被告人黄某等29人受他人雇佣,在老挝万象市某别墅内,以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41万元。同年9月26日,被告人戴某、黄某等32人在老挝万象市西沙达腊县被老挝国家警察局抓获,并于同年9月30日移交我国公安部。公诉人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称,被告人戴某、王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且系犯罪未遂;被告人黄某等28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鉴于上述被告人均系受他人雇佣,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法院以诈骗罪分别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虽然戴某等32名被告人对冒充司法工作人员拨打诈骗电话的事实均表示认罪,但被告人王某、周某等聘请的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拨打诈骗电话19200余次”系该犯罪团伙利用技术手段,通过系统自动发送的语音信息数量,而非被告人王某、周某受雇参与犯罪后实际自行接打的电话数量,二被告人只应对自身接打的电话数量负责。控辩双方就此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与辩论,庭审程序全部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本案。
责任编辑:边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