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司法拥军体系 让军人感受司法温暖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纪实
2012-12-28 14:14: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许军龙
  近年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不断创新“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工作机制,构建了“三创、四建、五共”的司法拥军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永安特色的司法拥军路子,进一步丰富了“福建经验”。该院连续二次荣获福建省、连续三次荣获三明市“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该院院长杨泽民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今年10月31日,福建省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在永安召开。永安法院作为全省唯一基层法院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了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朱生岭、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及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马新岚院长说:“近年来,永安法院构建“三创四建五共”司法拥军体系等做法,取得了积极成效,获得了广泛好评,为全省司法拥军工作作出积极贡献”。近日,福建省综治办建设《平安福建》工作简报第45期、福建省高院《情况通报》38期,再次转发肯定了该院构建“三创、四建、五共”司法拥军体系的做法,进一步充实了“福建经验”,为三明法院争了光。

  ■打造平台

  “三创”维权机构

  2008年3月,永安法院受理了三起驻永96167部队军官郭某、张某、许某与福建省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三原告要求开发公司赔偿卧室多出两根横梁导致空间变小的经济损失20346元,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6327元。主审法官及时将案情向杨泽民院长作了汇报。院长考虑到案情影响面广,处理不好将影响军民关系,于是主动和三原告部队首长作了沟通,亲历亲为邀请了部队特邀调解员、永安房管、建设部门的专家及双方当事人到庭参加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协议。7天后,开发公司如期支付了赔偿款21000元。另外,考虑到三原告妻子随军,无职业,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法院还特批张某、许某、郭某免交了诉讼费。这让三名军人感动不已,特意为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案件审结了,但却引发了永安法院深层次的思考,如何为官兵搭建起一条行之有效的维权通道摆上了院党组的议题。大家一致认为要做好司法拥军工作,光靠一腔热情为官兵办几个案件不行,必须真心实意为官兵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机构、机制作保障。这些真情为官兵服务的理念,酝酿先进的维军模式。2009年8月11日,经永安市编委批复的全国首个独立建制的内设机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在永安法院正式成立。并在该院办公楼专门开设“军人之家”,方便军人军属来诉、来访,让军人军属感受“家”一般的温暖。从此,涉军维权工作有了专门的机构、和负责人员。该院的司法维军工作走向了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

  该院“维军审判庭”的成立,犹如一朵常盛常开的鲜花,芬芳满军营。自该庭成立以来,永安法院先后处理涉军案件64起,涉案标的款达560万元,审结率达100%,平均审限仅36天,回复军人军属来信来电近343件次,进军营开展法律服务63多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3000多张。

  2010年6月,维军庭接到某部军官的妻子王某反映她在某公司的劳动报酬迟迟未能拿到。维军庭考虑该纠纷应由劳动保障局先行处理,但杨泽民院长知道此事后,不但亲自向劳动保障部门沟通了此事,还提出了对此类纠纷的解决方案。建议把与官兵训练、工作、生活有关的单位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维权联动中心,形成合力维权体系,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从而进一步把司法维军工作的范围由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咨询服务等向官兵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领域延伸。

  2011年4月8日,全国首创“永安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在永安市法院挂牌成立,形成了“1”+“N”的联动维权机制。参与涉军维权联动工作的单位有市人武部、双拥办、驻永部队、民政局、司法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交通局、公路局等单位。再次创造了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拥军维权“绿色通道”。建起了诉讼案件由“维军庭”审理,非诉纠纷由“联动中心”处理的无缝隙涉军维权体系。

  联动中心成立至今,共受理军属就业、子女就学、退役士兵安置、工伤赔偿等涉军维权申请75件,在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下,已协调解决39件,化解纠纷36起,并解答军人军属咨询70余人次,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整合资源

  “四建”维权网络

  某部队首长饶小忠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发自内心的感叹到:“永安法院就像是我们军人的娘家,当我们受到侵害时总感觉有法院为我们说话,为我们撑腰,心里有个支撑点。”这句话真实地反映了永安法院在驻永官兵心中的地位和官兵对该院的深厚情感。该院在健全机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完善机制,先后建立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 “司法信箱”、“大调解网络”、“维权联络站”为兵搭建起涉军维权“快车道”……

  2008年3月,永安法院在与驻永部队召开联席会议时,一些官兵反映由于部队训练任务重,时间紧,加上诉讼程序复杂,专业性强,遇到涉法纠纷时真到法院“打官司”不容易,常常是忍一忍算了。一席话引起了杨泽民院长的深思,他深深地感受到,新形势下,军人为了国家安危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奉献,为我们带来了和平、幸福,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当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他们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为此,永安法院党组带着对军人深厚的情感深入驻军走访调研,成立了司法维军课题组,探索新形势下驻军及官兵的司法需求,并撰写了《永安法院司法维军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报告,先后被《福建审判》及《三明决策参考》采用。及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回应了官兵的关切。一是在部队和军属生活区设置24个司法信箱,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及时收集部队官兵的咨询问题。解答司法信箱咨询508件。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和省法院《关于转发永安等地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经验的通知》(闽高法〔2009〕245号),充分肯定了该院设立司法信箱等做法,并予以推广。二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维军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军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三是建立军地联动“大调解网络”,在25个维军联动单位、15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涉军维权联系点,聘请有关部门领导、部队政工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退伍军人担任调解员,建立军地一体的调解人才库。军地双方共同调解涉军纠纷58件,调解撤诉率达86%。四是建立军人军属“维权联络站”,在驻永部队中选任6名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官兵成立了军人军属“维权联络站”,指派3名法官担任维权顾问,通过组织业务培训、旁听庭审、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不断提高司法联络员的法律素质。实现了22起涉军诉讼案件全部由军人联络员免费代理,为官兵节省代理费5万余元。

  ■构筑和谐

  “五共”鱼水情深

  该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主动融入永安市双拥工作大局,提出了“做强审判、超越审判、融入社会、止于至善”的司法拥军新思路,形成了机制共创、学习共抓、感情共鸣、人才共育、宣传共促的“五共”双拥共建格局,促进了军地和谐发展。

  该院与96167部队、消防大队等驻军单位分别签订《双拥共建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沟通、案件通报、纠纷联调、综治维稳、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院党组与部队党委班子共同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共同到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过的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参观学习“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军地共同召开维权工作研讨会,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驻军政治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联合开展未来“法律战”的研讨。全院64名法官与驻永部队200名官兵还结成互助对子,经常举办联欢晚会、法律知识竞赛、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进一步密切了部队与法院的关系。近年来,该院先后为28名官兵牵线组成幸福家庭。2007年以来,该院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安置部队副团级和营级军转干部共8名、退伍战士3名,在驻军中传为佳话。

  2011年底,驻永某部队一名战士在山东老家的亲属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他冲动之下准备找邻居拼命。部队政治部领导就是通过工作沟通机制及时和该院维军庭法官取得联系,及时做好他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引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同时,与山东当地法院沟通,最终妥善解决了两家的宅基地纠纷,使该战士解决了后顾之忧,愉快地投入战备训练,避免了一起恶性事故的发生。

  今年3月份,永安法院为了方便驻永军人、军属参诉应诉、及时化解涉法纠纷,了解法院对军属的各项优待措施,分别向驻军1000多名家属和从永安应征入伍的600多名军属发出司法维军服务函,这让军人军属充分体会到一种特殊的光荣和尊严。

  某部队政治部袁华主任感慨地说:“永安法院,为官兵动真情、使实劲、办实事,真让我们军人感动。”原某部队副部队长、现任职国防大学的马刚教授在回到永安看望全院干警时,为法院题词留言:“感谢永安法院支持部队建设。”以表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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