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2法治十大关键词 打击犯罪更给力
2013-01-08 08:39:26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周斌 卢杰 张昊 郭文青
  过去的2012年,对于全国政法机关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通过开展一系列打击犯罪专项行动和办理一大批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颁布后,政法机关积极组织培训和开展试点工作,确保新法贯彻执行正确实施;

  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新进展,不断创造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守护平安的新经验新做法;

  2012年,全国300多万政法干警用实际行动,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交出了令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十大关键词记录了过去一年我国政法事业不断前行的坚实步履。

  关键词1

  司法改革成绩丰硕获认同

  【回眸】2012年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白皮书。

  白皮书全文约1.8万字,全面、系统地向国内外介绍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表明中国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态度和决心,增进了国内外对中国司法改革以及法治建设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2012年是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成果丰硕的一年。全国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完成改革全部移交地方,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人们期待已久的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大修”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通过对证据制度、逮捕程序等一系列规则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同年9月,中央政法委组织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声势浩大的“聚焦执法公正”集中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在活动中充分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尊重保障人权、践行司法为民、增进司法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这场力度空前的改革,实现了预期目标,在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政法机关公信力上见到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2

  着力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

  【回眸】“一、二、三、四!”2012年6月11日8时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园内,10个方队迈着统一步伐,喊着嘹亮口号,精神抖擞地列队前行。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525名政法委书记。

  2012年上半年,中央政法委组织6期培训班,对全国省、市、县三级3300多名党委政法委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政法委书记们进一步树立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在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地方政法委书记培训班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继召开全国性会议对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各地政法机关普遍采取领导带队督导、建立基层联系点、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形式,狠抓工作落实。

  公安部、最高检通过推选“最美警察”、“最美青年检察官”活动,评选出一批群众心目中最美的公安民警,充分展示青年检察官的崭新风貌。各地政法机关通过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干警学习先进,增强政法干警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强化公正廉洁司法职业操守,着力打造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关键词3

  法治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回眸】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

  “法治保障”第一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政方针中。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讲要依靠法治,使社会管理各项活动都依法进行。2012年,全国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目标,着力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服务管理,积极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扎实推进综合试点,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新路子。

  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全国政法综治部门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指数同步上升,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关键词4

  贯彻落实“两法”保障人权

  【回眸】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和完善,包括在总则中写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并在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两大诉讼法先后修改,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逾百条,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重要完善。而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面也相当广泛,强化了对当事人诉权保障,增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等新制度,强化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受到世人瞩目。

  两大诉讼法修改后,全国政法机关迅速行动,提前部署。中央政法各部门密集出台各项配套规范性文件,各地政法机关纷纷组织学习培训,开展试点工作。一些有利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规定率先得到贯彻执行。这些都为“两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也让人们看到了政法机关推进法治进程的决心和努力。

  随着新年钟声的敲响,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实施,新旧法衔接平稳过渡,新法正在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关键词5

  湄公河案创司法多个第一

  【回眸】2012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云南高院驳回糯康等6人的上诉,维持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判决,维持并核准对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维持对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

  2011年10月5日,我国13名船员在湄公河被杀害并抛尸。惨案发生后,中国以强有力的姿态,联合老挝、缅甸和泰国,用不到10个月的时间,迅速查清案情将糯康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移送至国内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

  此案从侦查抓捕、审查起诉到审判定罪,开创了我国司法工作的多个第一:主导多国司法机关深度合作调查取证;首次邀请包括多名警察在内的来自老挝、泰国的13名证人出庭作证,并对这些证人采取了有效保护措施;案件审理时使用了同声传译与现场翻译。另外,针对糯康等6名被告人均表示不自行委托律师这一情况,法院为他们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

  湄公河案的办理,表明了我国打击跨国犯罪、维护我国海外公民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该案的公开、公正审判,也彰显了我国司法文明和进步,赢得了国外的尊重和国内各界的好评。

  关键词6

  以民意导向严打刑事犯罪

  【回眸】2012年5月24日下午,首都国际机场,“11·29”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的126名中国籍犯罪嫌疑人被押下飞机。

  在公安部的直接指挥下,中国大陆和台湾两岸警方联手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斯里兰卡、斐济6国警方采取集中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这一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2名,其中大陆犯罪嫌疑人177名、台湾犯罪嫌疑人286名。

  群众痛恨什么,就打击什么。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民意为导向,紧紧瞄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刑事犯罪活动进行精准打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这一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行动集群战役,共破获假币、假发票、信用卡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3万起,挽回经济损失545亿元;深入开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打网络赌博、网络贩枪、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各类涉网犯罪,清除各种互联网违法有害信息,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尤其是针对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地沟油”犯罪、假药犯罪连续挥出重拳,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发生,维护了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正如众多网友所说的,2012年,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守护平安的行动一如既往地“给力”。

  关键词7

  查办职务犯罪看住民生款

  【回眸】“没想到被贪官贪了的钱还能‘吐’出来,这都是检察官的功劳啊!”一位农民由衷地感叹道。2012年12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赃款返还仪式,将三鲁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向农户索取的2.1万元危房改造“好处费”,全部返还给受害的17户农户。

  近年来,随着中央“三农”资金的持续大量投入,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高发。针对这一形势,2012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各地检察机关广泛挖掘线索,严格依法办案,查办一大批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大批坑农害农的“蛀虫”被拉下马,群众拍手称快。黑龙江、吉林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大型农机补贴职务犯罪多发势头,严厉查办这类案件,促使资金落实到位,有力规范了农机市场;浙江、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严厉查办土地拆迁补偿领域职务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办案中,各地检察机关坚持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帮扶”等活动,研究涉农惠民政策性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等,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取得明显成效。

  关键词8

  善于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

  【回眸】2012年2月,司法部下发文件,部署从2月起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且极易激化和扩大。2012年,各级政法机关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及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面对医疗卫生、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物业管理等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大量上升,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劳动等部门,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蓬勃发展,运用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与此同时,政法机关之间建立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消灭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关键词9

  政法“微力量”传递正能量

  【回眸】2012年5月26日凌晨,广东省深圳市滨海大道一辆高速行驶的跑车与两辆出租车相撞,3人死亡。警方公布肇事者身份后,死者家属质疑“顶包”,网络热议。面对巨大的舆情压力,深圳警方迅速回应,3天召开3次发布会,多次通过微博直播和访谈,第一时间公布视频证据、车主照片和DNA验证结果等。深圳交警这一开放、坦诚的姿态迅速扭转舆情应对的被动局面,也赢得广大网友的“加分”。

  自2010年2月广东省佛山、肇庆等公安机关率先开启微博问政以来,政法微博呈现“遍地开花”的喜人势头,引领了我国政务微博的风气之先。根据新浪微博统计,截至2012年10月31日,政法微博达17550个,约占全国政务微博总数的三分之一。

  2012年,政法微博更加向日常实务应用渗透。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和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宣传安全防范措施、回应网友关切等方面,政法微博频频发声,“微答复”、“微访谈”、“微故事”赢得网友普遍赞誉,有力地提升了政法机关公信力。

  关键词10

  成功侦办一系列大案要案

  【回眸】2012年8月14日6时45分,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一带,一名男子引起两名便衣民警的注意,民警尾随其后。男子穿过公路走进一条小巷后,突然转身靠近民警并在相距3米外开枪射击。一番枪战后,该男子被击毙。经验证,该男子为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公安部A级通缉犯周克华。

  在周克华案中,公安部第一时间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并派出专家组指导案件侦破。重庆市公安局全警动员、全警参战,全力开展围捕等工作。案件的成功告破彰显出警方群众工作到位,警力调度得当,民警英勇顽强。

  2012年,政法机关成功侦破和审判了吴英案、足球窝案、赖昌星案以及王立军、薄谷开来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这些案件的侦办表明,无论犯罪分子气焰多么嚣张、手段多么狡猾,不管其身份和地位多么特殊,只要在中国领土内犯了罪,都难逃中国法律的制裁。

  政法机关通过办理赖昌星案、足球窝案等,再次向世人证明,中国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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